東北網8月7日訊 最低罰款兩千、最高罰款五萬,同樣過錯,罰他兩千、罰你五萬,今後,這種行政處罰『尺度』不一、『人情罰』等現象將得到遏制。記者6日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實施方案日前正式出臺,這意味著,今後行政執法部門對於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行政違法行為,所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應『明碼標價』,使行政處罰更加透明公正。
哈爾濱市規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在哈爾濱市和區、縣(市)政府及其所屬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部門實施。通過細化行政處罰實施標准,保證行政處罰行為公正、公開,做到行政處罰合法合理。
哈爾濱市建立行政處罰基准制度,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已經完成的行政執法依據、執法職責梳理工作基礎上,詳細歸納本部門執法領域發生違法行為的種類,按照不同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當事人主觀過錯等因素劃分為若乾行為階次,並將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細化為若乾裁量階次,將違法行為階次與裁量階次對應,形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准,作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的基准。
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行政執法部門決定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做出的行政處罰,或者決定從重行政處罰的,哈爾濱市規定要將行政處罰基准和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按照計劃,11月中旬,哈爾濱市各行政執法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准向社會公布,並按標准實施處罰。在自由裁量標准實施後,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建立行政處罰說明理由制度,作為實施行政處罰參照依據的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