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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清理執行積案 完不成任務追究院長責任
2008-08-12 10:25:3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唐鳳偉 彭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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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2日訊 11日,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座談會在省法院召開。會議傳達了全國法院執行工作座談會精神,對全省法院集中清理執行積案的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嚴格執行責任制度,采取摸清底數、上級督辦、統一領導、社會聯動等有力措施,努力攻克執行難案。

  根據最高法院部署,省法院將針對六類重點案件、分四個階段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為確保實現最高法院確定的去年年底前受理的有財產的案件全部執結等活動目標,省法院確定全省各級法院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對每起案件認真落實『四定』工作機制,即定承辦人、定執行期限、定督辦領導、定獎懲。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領導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完不成清理任務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法院院長、主管院領導、執行局長和真接責任人的責任。省法院還將出臺《在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落實各項工作責任制的若乾規定》,保證責任落實到位。對於各類積案,全省各級法院執行部門領導必須逐案聽取匯報,逐案找出未結原因、逐案研究解決對策、逐案落實責任人員。對法院自身原因造成的執行積案要切實加以改正,並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責任人;對因外部執法環境造成的執行積案要充分運用聯動機制等工作措施,采取綜合治理的方法加以解決;對確無財產的執行積案則要做好當事人的說服教育工作,爭取當事人的理解。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