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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轉租隱患重重 閑置鍋爐房給小區添『病』
2008-08-22 14:39:49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蘆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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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爛的鍋爐房

  東北網8月22日訊 近年來,哈爾濱逐步推進集中供熱建設,400餘個小鍋爐房不再承擔供暖任務。連日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鍋爐房失去供暖功能後,長期空閑或對外出租,影響了小區內的環境,給小區添了不少『病』。

  鍋爐房變臉——

  『後廚』嗆人『倉庫』擾民

  18日一大早,記者來到道裡區新陽路51號院,在不足百平方米的院內,原來的鍋爐房被改成了飯店的『後廚』。記者在現場發現,鍋爐房內牆面貼了瓷磚,有一些工人正在收拾蔬菜。居民反映,這裡成了『後廚』後,不僅油煙嗆人,垃圾增多,外來人員進進出出也使小區變得很混亂。

  在與此一牆之隔的位於安松街副9號院中,記者看到,這裡的鍋爐房被建成了換熱站,但其中一部分被改造成了車庫。鍋爐房出租部分垃圾成片,佔據了庭院空間,致使居民出行不便。

  18日11時許,記者來到安固街79號大院,一男子正在鍋爐房門前刷箱子,大院滿地髒水,鍋爐房旁堆放著大量刷好的箱子。這名男子告訴記者,他租住在鍋爐房裡,月租450元,也就10餘平方米的面積,平時刷些箱子,賺點錢。

  在道裡區經緯街170號院,院中的閑置鍋爐房已被裝修。居民李先生說,2004年該樓集中供熱後鍋爐房閑置了,後來鍋爐房被出租,成了建材倉庫,經常有機動車進出裝卸建材,不僅影響居民休息,還侵佔了院裡孩子們玩耍的空間。

  記者發現,有很多閑置鍋爐房因長年不用,垃圾遍地,成了衛生死角。

  鍋爐房去留——

  居民盼還綠產權單位要創收

  如何處置小區內閑置的鍋爐房,一直以來,居民與產權單位爭執不休。通江街103號居民姜大爺告訴記者,該居民樓1993年建起來時就有個鍋爐房,自從2004年冬季居民樓集中供熱後,鍋爐房一直閑置。當時供暖公司曾說,待鍋爐房拆除後還給居民建綠地。但居民的『還綠』請求至今未能如願。

  家住南崗區三姓街88號的居民喬先生說,他們小區屬於舊小區,院內狹窄,活動空間有限,過去是因為離不開鍋爐房供暖,但現在既然已經集中供熱了,就應該拆除不再供暖的鍋爐房,並由街道辦事處、社區來美化庭院,建綠地、休閑場地,豐富居民的社區文化活動。

  可作為鍋爐房的產權單位,供暖部門和物業公司也有各自看法。哈爾濱鍋爐供暖公司生產部負責人表示,鍋爐房裡面有二次加壓供水設備、電機、配電房、泵房等。有的鍋爐房的確被租建為倉庫,但也是為了彌補二次加壓供水費用的差額。

  據了解,閑置鍋爐房的產權單位頗為復雜,有供暖公司的,有物業公司的,還有一些是房屋產權單位的。如何合理利用、改造閑置鍋爐房,一方有市民的『還綠』呼聲,另一方也有產權單位的收益補差,這就需要政府部門的統籌規劃和監管。

  鍋爐房權屬——

  產權不清使庭院改造受阻

  目前,哈爾濱有400餘鍋爐房閑置,可只有8個鍋爐房被改建成社區活動室或多功能服務大廳,10個鍋爐房被拆除,大部分閑置鍋爐房因產權不清等障礙,合理利用、改造的步伐受阻。采訪中記者發現,鍋爐房產權不清問題沒有相關政策法規能夠給予明確說法。鍋爐房究竟歸誰所有,至今仍是個難題,各有關部門持迥異態度。

  哈爾濱市國資委產權處負責人表示,鍋爐房作為小區的配套設施,如果居民購買了商品房,那麼鍋爐房歸屬應由業主共同所有,供熱企業只能對鍋爐房行使使用權。然而,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一工作人員說,如果小區鍋爐房被納入國有資產范疇,鍋爐房的產權就歸供熱單位。

  哈爾濱市建委居住區設施處呂處長說,目前,政府對小區居民庭院改造建設已有8年了,改造建設了5397個庭院。但在庭院改造建設中也遇到了這樣問題:已經集中供熱的小區,閑置鍋爐房該如何處理?由於涉及到的政策法規問題比較多,關乎物業供熱單位的利益。有些居民雖然買斷了住房,理論上講鍋爐房應屬於居民共有,但是物業供熱方面也有看似合理的理由:當初並入熱網時,居民並沒有支付改造費,所以鍋爐房應歸物業供熱單位所有,由於鍋爐房權屬不清難以判斷,影響了小區庭院改造建設。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