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9日訊 8日,備受哈爾濱市民矚目的『龍江彩神』詐騙案終於塵埃落定。為買彩票而詐騙百餘萬元的『龍江彩神』馬洪平,被南崗區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據法院審理人員介紹,2006年4月份至2007年7月期間,馬洪平以金卡丟失、承包松花江排污工程、親屬生病為由,詐騙朋友、鄰居共計人民幣106.65萬元,詐騙所得大部分被用於購買彩票。2007年9月17日,被害人駱某、郭某等將四處躲藏的馬洪平找到並扭送至公安機關。馬洪平到案後檢舉駱某等4名被害人非法拘禁其43天的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南崗法院已於2008年5月10日對駱某、萬某、郭某三人作出相應判決。現馬洪平的家屬代為返還贓款50萬元,已按比例返還被害人劉某等人。
南崗法院認為,馬洪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馬洪平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具有立功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鑒於被告人當庭表示願意積極返贓,現其家屬代為返還贓款50萬元,且與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被害人均自願放棄被詐騙的餘款,根據被告人的悔罪表示,可酌定對其從輕處罰。
昨日,南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馬洪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50萬元。判後,馬洪平當庭表示不上訴。
現年57歲的馬洪平,堪稱哈市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2003年10月和2004年6月,他兩次中得500萬元彩票大獎,並多次中得28萬元、30萬元大獎,被人們稱為『龍江彩神』。近千萬巨獎卻被馬洪平很快揮霍一空,他隨後以各種名義詐騙朋友、鄰居共計人民幣100多萬元後潛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