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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舉行物業聽證會 月收費最高擬收每平米1.71元
2008-09-27 07:32:1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徐光勝 張鳴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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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7日訊 昨天上午,市物價局舉行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政策聽證會,來自社會各界的27名聽證代表對《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了許多合理化意見和建議。根據《辦法》,哈爾濱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費(按使用面積)最高擬收1.71元/月·平方米,最低擬收0.33元/月·平方米。

  據了解,《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費收費指導價格、電梯費指導價格、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標准等,規定了物業服務收費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采取包乾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此外,還規定了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服務內容分為綜合管理費、公共區域秩序維護費等5個項目,設定5個收費等級,在基准價格基礎上設定10%的浮動幅度等。《辦法》還明確了物業費的收取方式、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用住宅租金收費標准等。

  經過一上午的聽證,27位代表對物業費的收取標准、物業費的用途等進行了充分討論,並提出了許多可行性意見和建議。一些業主代表提出,收費多少並不重要,關鍵是這些費用是不是真正用到小區環境改善和設施維修上。還有業主提出,即將出臺的《辦法》可操作性強,但制定的收費標准較高。一些物業企業的代表則提出,《辦法》中制定的物業費收費標准較低。

  據介紹,聽證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將作為修改《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重要參考,修改後的該《辦法》將由市政府審定後正式出臺。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