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3日訊 來哈爾濱打工的小秦在一家加工廠打工半個月,手部受傷腐爛,而工資竟然分文未開。由於小秦手中沒有勞動合同,在與用人單位討說法的過程中困難重重。而像小秦這樣未注意保存合同和其他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打工者,在其中佔絕大多數。
12日,秦女士給記者打來電話說,侄子秦艷武是龍江縣人,來哈打工,在香坊區電碳路上的一個加工廠打工,當時說好,每個月工資在1000元左右。秦艷武負責將剛宰殺的雞掛到車間的貨架上,每天要接觸三四千只雞,工作量非常大。雖然在工作時都戴著塑膠手套,但時間不長,手套就會被雞嘴戳破,手部會直接接觸生雞,每天大量接觸死雞,秦艷武的手部很快就出現過敏反應,手部開始腐爛。在同一車間裡,其他同事中也有人出現了類似的反應,有的人在工作幾天後就離開了。
在堅持了幾天後,秦艷武感覺無法再繼續工作,於是在工作了半個月後提出辭職。但廠裡表示,在辭職前,秦艷武應該提前上交辭職報告,否則就該算是曠工,所以不能給他開工資。秦艷武表示,他在上崗前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對方並沒有將勞動合同交給自己。秦女士表示,由於手中沒有勞動合同,在與用人單位理論時,感覺很吃力。
就秦艷武遇到的問題,記者采訪了香坊區勞動保障監察局局長汪海濱,對方表示,首先,在聘用員工後,企業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企業與勞動者各執一份。企業不給勞動者合同屬於違規行為。企業借故不給員工開工資,故意刁難員工等行為都是違規行為。對於秦艷武反映的問題,勞動部門一旦核實,將追查到底。
同時,勞動部門有關人士提醒廣大打工者,沒有勞動合同,一旦出現勞動糾紛,自己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除合同外,打工者平時一定要注意收集工資條、考勤卡等,都是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力證明。此外,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服、胸卡等物品對於維權也有很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