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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扣一半當抵押金 律師:行為違反相關規定
2008-10-15 15:09:3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娜 耿新 董艷春
東北網10月15日訊 第一個月的工資被扣一半當抵押金,辭職後又被扣了一個月的工資。14日,打工者王興隆打通了維權熱線,訴說他在一家醫藥公司打工時被老板『克扣』的遭遇。
今年1月,王興隆在道裡區顧鄉大街一家醫藥公司找到了工作,負責該公司的宣傳策劃,每個月工資為4000元。但第一個月發工資時,該公司只給他開了2000元錢。公司管理人員表示,另外2000元當抵押金,一旦王興隆損壞了公司的財物,抵押金可以用來賠償。打工期間,公司管理人員曾多次要求王興隆晚上加班,但王興隆表示,他每周有三天晚上要出去充電學習,所以這幾天不能加班,其他時間,他都按公司要求加班,但公司始終沒有給加班費。
9月16日,老板對王興隆說,公司提出要求,員工就應該執行。而王興隆不按照公司的要求加班,這不符合規定。此次談話後,老板將王興隆辭退,但並沒有支付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當初交的2000元抵押金也沒了說法。
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可超表示,企業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勞動者的抵押金,收取抵押金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同時,在法定節假日,如果企業要求員工加班,應該支付正常工資的300%作為報酬。
記者將把王興隆的情況反映到勞動部門,為打工者討一個公道。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