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3日訊 (記者印蕾) 記者從哈爾濱市社保局獲悉,從本月起,在哈爾濱市市區參加企業養老保險(不含阿城區、呼蘭區及建築行業)新辦理退休手續人員,辦理領取養老金存折地點將統一調整為哈爾濱銀行;在今年10月以前已到工商銀行或郵政儲蓄銀行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養老金領取地點不變,仍在原銀行領取。
目前,哈爾濱市市區每年有近3萬參保人員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手續,以往這些人員分別在工商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領取養老金存折。為統一辦理程序,日前哈爾濱市社保局發出通知,從今年10月起新辦理退休手續人員開立領取養老金存折統一調整為哈爾濱銀行營業部及各網點。
據介紹,哈爾濱市企業人員正常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乾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哈爾濱市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上述法定年齡,且連續工齡或繳費年限滿15年,即可進行退休審批並辦理相應手續申請領取養老金。退休審批時,參保人員需要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提前提出申請,由企業或存檔部門的工作人員到勞動部門的養老保險處辦理退休審批。獲得審批後再由企業或存檔部門的工作人員攜帶《哈爾濱市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經遇審核窗口打印的《職工退休(退職)審批表》、《哈爾濱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審核申報表》、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存折復印件等材料,於每月1日至27日到哈爾濱市社保局為新退休人員辦理基本養老金待遇審核。經審核後,參保退休人員可通過養老金存折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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