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8年前,我在鎮上開了一家小飯店,自己當老板。鎮政府從2000年起至今共欠我11萬元錢。現在我要起訴鎮政府。請問,這屬於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關先生
律師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你所說的,鎮政府拖欠你經營的飯店飯費的行為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故你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只能向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責任編輯:宋巍
編輯同志:
8年前,我在鎮上開了一家小飯店,自己當老板。鎮政府從2000年起至今共欠我11萬元錢。現在我要起訴鎮政府。請問,這屬於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關先生
律師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你所說的,鎮政府拖欠你經營的飯店飯費的行為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故你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只能向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