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4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動員社會力量加快發展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與管理。
《意見》指出,凡依照相關規定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福利機構,均可享受六方面的優惠政策:
規劃立項方面:對符合城市規劃和用地條件的新辦福利機構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予以優先審批;福利機構的建設用地,由國土資源部門優先安排年度土地供應計劃。
資質審批方面:對福利機構所辦的醫療機構,已取得執業許可證的,可申請成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對福利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相關條件的,在確定定點醫療機構時,由醫療保險管理部門給予優先安排。
稅收規費方面: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符合規定條件的,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同時免征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民政部門批准的國有、民辦養老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減半收取城市供水設施配套費、新建房屋產權登記費;使用水、電、燃氣、供暖包燒等實行價格雙軌制的公共產品,按民用價格標准執行。符合條件的福利機構興辦人,可以享受小額貼息貸款的優惠政策,由財政貼息。
培訓用工方面:福利機構接收持有本市《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可享受養老護理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其中持證上崗的就業困難人員還可以申請享受崗位補貼政策。
社會捐贈方面:福利機構可按規定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也可公開向社會募集款物。所募款物必須全部用於改善收(寄)養人員的生活和設施,並接受捐贈人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政府資助方面:對新建福利機構按照每張床位1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資助。對非政府組織和個人運營的福利機構,每收住1名本市戶籍老人,給予每月20元的補貼;每收住1名本市戶籍的『三無』老人,給予每月300元的供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