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2日訊 昨天,記者從哈爾濱市供熱辦獲悉,本供熱期哈爾濱市供熱保障對象網上認定審批和供熱保障補貼資金審核發放工作已開始。今年,哈爾濱市首次采用全程網上申報、公示、認定、審核,確保公開、公正、公平。按規定,申報過程中,不得要求供熱保障對象墊付熱費。另外,使用電熱膜采暖的供熱保障對象首次納入保障范疇,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補貼28元。
據介紹,供熱保障對象是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熱保補貼的房屋是保障對象所居住的非營業性居民住宅,使用面積控制在45平方米以內,低於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的,熱保補貼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超出45平方米的熱費全部由個人承擔。供熱保障對象屬離休人員,其熱保補貼的房屋使用面積控制標准按哈爾濱市相關規定的職級面積控制標准執行。供熱保障對象有兩處以上住房的,僅對其本人在哈市區內居住的一處住房給予補貼。
供熱保障對象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七種人』。今年,哈爾濱市首次將使用電熱膜采暖的供熱保障對象納入保障范疇。熱保補貼按市政府公布的熱價核定,城市供熱住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補貼40.35元,使用電熱膜采暖的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補貼28元。熱保補貼資金按照供熱保障對象不同,由省、市、區三級財政分別承擔。
今年,哈爾濱市首次采用了全程網上申報的辦法,即供熱保障對象將相關證件、材料交到供熱企業後,供熱企業初審合格後將保障對象基本信息、認定和審核所需證件的電子版等全部錄入計算機管理系統,在互聯網上進行公示、認定、審核等。
按規定,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漏報的,由供熱單位承擔被漏報對象本供熱期應補貼的熱費,不得再向保障對象收取熱費;因保障對象個人原因造成漏報的,應補貼的熱費由個人承擔。供熱單位不得委托供熱保障對象辦理申報手續或支付有關費用,不得要求供熱保障對象墊付熱費。各級財政、供熱管理和認定部門將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嚴罰弄虛作假騙取熱保補貼者。對重復申報、偽造證件或幫助他人偽造證件的供熱保障對象,3年內取消其享受供熱保障資格,其熱費由本人承擔。
熱費全部由政府支付的『5種人』
居住城市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
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
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
無工作單位和單位關停破產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企業退休建國前老軍人。
由政府承擔90%熱費的『2種人』
居住城市供熱住房的市、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不含由市離休乾部管理中心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或關停破產時已向個人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