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7日訊 日前,一位居住在哈爾濱市花園街237號樓的居民向本報反映,管理該小區的黑龍江省聖隆物業公司(以下簡稱聖隆物業),以迎接大冬會、粉飾美化樓體『平改坡』的名義,擅自改變樓體結構,在樓頂建『平改坡閣樓』出售牟利。
記者在花園街237號樓前看到,該樓原為8層建築,目前正在施工的是第9層『加層』,閣樓式建築已基本完工。在樓頂施工現場,工人們正在焊接暖氣管道和安裝分戶防盜門。據現場施工人員介紹,該樓共有6個單元,1單元樓頂的閣樓是按照『一帶二』(即每層2戶住宅)格局建的,其餘5個單元是每層『一帶四』(即每層4戶住宅)的建築格局,樓頂共新建了22戶住宅。『一帶二』的住宅面積較大,每戶使用面積90平方米左右,剩下的20戶住宅每戶使用面積30至40平方米不等。
施工人員還說:『如果想購買這裡的房子,具體事宜到樓下的「聖隆物業」找馬經理談。』在小區『聖隆物業』辦公室內,記者見到了馬經理。當記者表明身份詢問該樓『加層』是否有規劃部門審批的建設批件時,馬經理拒絕回答。
記者在哈市城鄉規劃局南崗分局了解到,該局在今年5月曾審批過『聖隆物業』提交的樓體立面改造申請,但審批內容只限於樓體立面裝修、粉刷粉飾與改坡頂。而坡頂的功能是起到美觀和防雨作用,不具有居住功能。
記者隨後來到哈市規劃管理監察大隊。管理監察三科提供的『聖隆物業』違法建築立案調查審批表顯示,『聖隆物業』私建樓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章第四十三條規定,監察大隊今年8月已罰款『聖隆物業』3.3萬元,並要求其補辦手續,否則在城建或規劃需要時無條件拆除該違法建築。
對此處罰意見,小區居民並不認可。居民張某氣憤地對記者說:『既然規劃部門已經認定該工程是違法建築,那為什麼只罰款而不拆除?難道交過罰款,違法的事情就合法了嗎?如果違法工程都「先斬後奏」,管理部門只是罰點款了事,那違法工程還不得遍地開花?』居民們紛紛表示,沒有經過職能部門的審批就亂接樓層,主樓承重基礎很可能受損,影響樓體安全。
哈市迎大冬會工作推進委員會、哈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一位張姓工作人員表示,『聖隆物業』當初申報的是樓體立面粉飾粉刷及改坡頂,『平頂』改『坡頂』是為了樓體美觀和防雨,不允許有居住功能,『聖隆物業』沒有規劃部門批件,在樓頂建設『加層住宅』的行為屬私建。
截至記者發稿,『聖隆物業』的『加層』工程仍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該項違法工程究竟該由哪個部門來制止?小區居民的合法權益又如何能得到保障?違法工程交納罰款後是否可以繼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