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9日訊 記者日前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自10月中旬開始的全市探礦權清查工作日前已進入了實地核查階段,該工作的開展將進一步加強我市對探礦權的管理,規范探礦權人的勘查行為。
據了解,探礦權指在依法取得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我市現有探礦權勘查項目79個。取得勘查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稱為探礦權人。
本次探礦權清查與探礦權年檢相結合,通過探礦權人和地質勘查單位自檢自查、國土資源部門進行資料和實地核查等多種方式,重點清查探礦權人在取得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後,是否按時提交開工報告並如期開工;探礦權人在勘查工作期間是否按設計投入勘查資金和工作量;探礦權人是否完成當年最低勘查投入,是否存在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擅自轉讓探礦權的行為等。
對於在清查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探礦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將不予年檢,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