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1日訊 國家規定,自6月1日起,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然而,目前在一些市場,超薄塑料袋又悄然泛濫。
最近兩個月以來,記者多次走訪了南崗區長壽路早市、學府四道街夜市、漢祥街馬路市場、道裡區建國北二道街路邊攤區等發現,大多數業主都在向購物者提供超薄塑料袋,使用有環保標志塑料袋的業戶很少,而且大多都是免費提供。在一些小型餐館,仍然在免費提供塑料袋給顧客『打包』。而在一些大型超市等,上述現象則看不到。
在長壽路早市,一位賣菜的商販悄悄告訴記者,不使用標准塑料袋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價格貴,而且兩者價差很懸殊。每天早晨,都有人偷著賣薄塑料袋,購買很方便。剛開始時總有人管,他們都使用環保袋,因為買袋貴,便收費,有時因此和顧客發生爭執。後來管得松了,他們又逐漸恢復使用薄塑料袋,因為成本低,就都不收錢了。
走訪中,記者還發現,在購物時,許多老年人自行攜帶了購物袋,而年輕人則很少有帶的。被記者采訪的幾位年輕人不是說忘帶了,就是嫌麻煩。一位老者感慨道,為了支持環保,他每次出門都攜帶自己縫制的布口袋,不但有利於大環境,還能給自己省下了買塑料袋的錢。可如今,一些商家又改用原來的非環保塑料袋,還不收袋錢,造成自行拿袋購物的人開始減少。
對此,某公司高管倪傑認為,超薄塑料購物袋非常容易破損,而且可以在購物時免費獲得,因此大多都被隨手丟棄,是『白色垃圾』的主要來源。限制使用塑料購物袋對保護環境、節約能源非常好,利國利民。可好的政策不僅需要市民自覺執行,還應該依靠有效的監管,督促市民逐漸養成習慣。目前,有些地方超薄塑料袋使用回潮,有關部門該引起重視。如果任此下去,不但會造成塑料袋的泛濫,損害環境,還會影響市民遵守法律、法規的觀念,後果嚴重。
相關鏈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在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工商部門要加強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對違規繼續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等行為,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