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6日訊 (唐鳳偉 記者 雷蕾) 記者從中共黑龍江省委今天召開的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工作會議上獲悉,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全省各級黨委政法委、人民法院組織有關單位,統一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將重點清理六類積案。
六類積案包括受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乾擾及其他各種非法乾預未執行的案件;被執行人涉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國有企業、軍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特殊主體的案件;申請執行人為困難群體的案件;涉及農民工工資、建築工程款的案件;因未能執行或執行不當引發的重復信訪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未執行案件。其中將優先執行困難群體為申請執行人的案件、涉及『三農』的案件、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建設工程款等三類積案。我省將充分運用執行威懾機制,采取公布被執行人名單、公告執行、審計執行、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入境、限制融資投資置業、在征信系統記錄、打擊拒執罪等措施,迫使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通過媒體集中公開宣判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案件,披露非法乾預案件,曝光煽動群眾暴力抗拒執行案件。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黃建盛出席會議並講話。黃建盛強調,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是一項順民意、解民懮的『民心』工程,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的迫切需要。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對生效裁判確有錯誤的案件要先糾正,再執行;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執行工作長效機制。要堅持先易後難的原則,為集中力量攻克『骨頭案』做好充分准備。要對每一件執行積案,在各地媒體上公告被執行人名單;對工作中遇到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乾擾以及各種非法乾預的,要依靠黨委協調解決;對黨政機關乾部嚴重乾預執行工作的,要提交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責任;對特殊主體為被執行人的案件,要向其上級領導機關通報情況;對抗拒執行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全省各級法院要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開受理投訴。
為保證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順利開展,省委組織成立了由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及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等22家單位為成員的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