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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職務侵佔挪用案件增多 警惕農村信用社"內鬼"
2008-12-03 16:51:3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王英傑 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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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3日訊 日前,記者從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了解到,今年以來,黑龍江省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的違法犯罪案件有所抬頭,且呈上昇的趨勢。

  今年3月,大慶市杜蒙縣局刑警二隊接群眾舉報:杜蒙縣一心鄉原信貸員徐某有非法貸款嫌疑。經查,2004年4月,徐某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以本村村民韓某、楊某(二人不知情)名義貸款2萬元後挪作他用。2004年12月6日,徐某又以2003年已故人員徐某某身份貸款2.5萬元後佔為已有。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挪用資金、職務侵佔被移送起訴。

  經調查發現此類案件作案手段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假名貸款。即采用編造貸款人的姓名,偽造貸款人身份進行的騙貸活動。二是冒名貸款。一些信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他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盜用、冒用他人的身份騙取貸款。三是借名貸款。一些信貸員因親友不具備發放貸款的條件又急於申請貸款,遂與具備辦理貸款條件的人協商,借其名義申請貸款,貸出的款項全部交由其親友使用,借款合同期滿時再由其親友將本息交付被借名者予以返還。四是搭車貸款。有的信貸工作人員因自己或親友無法正常貸款,就要求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者多申請一部分貸款供自己或親友使用,待借款合同期滿時,將本息返還被『搭車』的借貸人,由貸款人全額返還信用社的騙貸活動。

  此類案件頻發,究其原因,主要是農村信用社聘用的工作人員業務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薄。據調查,目前大慶市農村信用社60%的工作人員是從本村村民中聘任的,沒有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大多簽定3年的合同。信貸員辦理農貸業務時,越權代替農民簽字,領取貸款,收取農民還款現象比較突出。另外農村信用社內部監管失控,審貸人員沒有對申請貸款的情況仔細調查核實,信用社將信貸審核權利輕易授權給聘任的信貸員,為職務侵佔、挪用等經濟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機。

  為此有關人士認為應該從五個方面加以防范:一是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處力度。二是進一步完善對信用社聘用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三是健全規章制度,堵塞各種管理漏洞,嚴格規范貸款發放流程。重點預防犯罪分子利用假名、冒名、借名、搭車等手段實施犯罪。四是規范貸款擔保方式。應完善農民貸款聯保和擔保公司擔保相結合的方式申請貸款,降低信用社信貸風險。五是理順警情聯動機制。農村信用社相關部門在案件發生後應迅速將實際情況通報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以便辦案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獲取第一手資料,加大預防和打擊此類經濟犯罪的力度,有效預防此類經濟犯罪發生。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