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6日訊 5日召開的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原則批准了《哈爾濱市土地一級開發暫行辦法》,這標志著哈爾濱市將對土地一級開發實行集中統管制度。
據了解,哈爾濱市由於歷史原因,土地分散運作,市級土地儲備沒有資金投入,『招、拍、掛』出讓土地以『毛地』為主,『淨地』出讓比例低,未實施政府出資征地,導致土地管理『四難一慢』,即征地難、拆遷難、融資難、辦理手續難、整體進度慢。《辦法》旨在對土地一級開發運作模式作出新的規定,建立全市土地統一規劃、統一征地(收回收購)、統一儲備、統一整理、統一供應的集中統管制度,推行土地一級開發,建立土地征收、儲備和供應的三位一體新機制。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