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5日訊 (記者 高長利) 15日,松花江水體POPs污染問題調查和評估項目在我省正式啟動。
2007年5月,周生賢部長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加強對松花江流域的全面污染治理,給『疲憊』的松花江『減負』,讓松花江在一段時間內得以休養生息。2007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環保總局會等5部委聯合頒發了《關於加強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在『十一五』期間,停止審批向松花江流域排放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等重污染建設項目的重大決策。
為推進我國POPs履約工作的深入開展,環境保護部決定率先以黑龍江省為試點,組織開展對松花江流域水體POPs污染問題的深入調研,並對當前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規對POPs的管理效率進行評估,以便為我國水體POPs污染防治戰略的制訂積累經驗並提供基礎資料。
項目旨在基本掌握黑龍江省水體POPs的可能來源、考察黑龍江省水體POPs的污染現狀,梳理現有體制下水體POPs污染防治相關的政策法規,為水體POPs污染防治戰略的實施提供基礎數據和信息支持。
背景資料:POPs(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主要是指受到國際環境公約控制的12種化學物質,如作為殺蟲劑使用的滴滴涕、作為電力設備中阻燃劑使用的多氯聯苯、工業生產中無意排放的二惡英等等。為預防、減少POPs的危害,2001年5月22日,國際社會采取了統一行動——制定了《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POPs公約)。POPs公約於2004年11月11日對我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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