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7日訊 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黑龍江省已編制出松花江流域水體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污染防治項目實施方案,該項目涉及整個松花江流域化工、制藥、造紙、制革、機械、電子、食品加工業等近千家重點污染企業。這是我國在重點流域的重點環境介質中,針對POPs防治進行研究的第一個示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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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國家環境保護部決定在黑龍江省先行試點,組織開展對松花江流域水體POPs污染問題的深入調研,為我國水體POPs污染防治戰略的制訂積累經驗並提供基礎資料。該項目包括全省水體中POPs可能排放源調研、全省主要水體POPs污染現狀調研和現有POPs相關的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規調研。
據介紹,黑龍江省目前調研重點包括制漿造紙廢水、焦炭生產廢水、聚氯乙烯(PVC)及單體生產廢水等近十種向水體排放二惡英的污染排放源。在調查過程中,首先利用污染源普查數據庫篩選企業名單,下發調查表,重點調查符合上述生產特征的企業廢水排放量、特征物質使用量、工業廢渣堆存量。在調研的基礎上,在重要城市飲用水水源地、重點污染源廢水排污口等附近設置監測斷面,開展水體中POPs的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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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
主要是指受到國際環境公約控制的12種化學物質,如作為殺蟲劑使用的滴滴涕、作為電力設備中阻燃劑使用的多氯聯苯、工業生產中無意排放的二惡英等等。它們在自然環境中極難降解,並在全球范圍內長距離遷移。被生物體攝入後不易分解,並沿著食物鏈濃縮放大,對人體危害巨大。POPs不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性,而且還具有內分泌乾擾作用。有研究表明,POPs對人類的影響會持續幾代,對人類生存繁衍和可持續發展構成了重大威脅。為了預防、減少POPs的危害,2001年國際社會采取統一行動,制定了《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POPs公約),該公約於2004年11月11日對我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