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6日訊 (記者 雷蕾) 近日,大慶市公安局乘風分局成功打掉一個以辦理上大學為由,詐騙群眾600餘萬元的特大詐騙團伙,將團伙成員許娟、鮑文(曾經擔任過大慶市教育局招生辦主任)、於明抓獲歸案。
10月13日,馮某、朱某和張某三人到大慶市公安局乘風分局報警,他們被大慶油田公司地質錄井公司一名叫許某的買斷職工以給高考分數低的孩子辦理到北京上名牌大學為名騙取人民幣共計50餘萬元。接到報警後,分局立即根據受害人提供的信息對許某開展調查。
眾多家長被騙
專案組對三名受害人進行了詳細的詢問,進一步了解案件發生的經過。通過談話得知,朱某和張某是在2006年6月份被騙的,馮某是在2007年4月至7月被騙的,許娟的愛人施平(地質錄井公司職工)和受害人馮某是師兄弟關系,施平和朱某、張某是同一個單位的同志關系,由此他們認識了許娟。此外,民警還了解到,同他們一起以辦理學生入學被騙的家長還有三人,其中兩個在大慶市東風新村,但是不知道學生家長姓名,還有一個叫王某的學生家長,家在哈爾濱市南崗區,王某的丈夫是許娟愛人施平的武術教練。經過幾天的深入調查,專案組進一步掌握了許娟對學生家長虛構認識國家教育部主管招生的領導,使用偽造的各院校擴招公文以及錄取通知書等文書實施詐騙的犯罪證據。同時,民警在走訪受害人時還獲得信息,許娟約哈爾濱市的受害人王某到北京去取通知書,說給他的孩子聞某辦理到軍校上大學的事情已經辦成,並流露出要繼續索要好處費的意思。根據王某提供的線索,專案組民警讓受害人王某和犯罪嫌疑人許娟取得聯系,問清聞某去哪所大學,學的是什麼專業,許娟什麼也回答不出來,說話支支吾吾。專案組分析許娟故意編制謊話的目的在於拖延受害人的報警時間。由此,專案組立即制定了到北京抓捕犯罪嫌疑人許娟的工作計劃。
異地圍捕女騙子
10月16日,專案組民警到北京後按照工作計劃對犯罪嫌疑人許娟開展抓捕工作。經查證,許娟2005年至2008年在京居住期間沒有任何入住記錄,也未辦理過任何在北京的暫住手續,致使專案組民警對許娟的追捕暫時停頓。根據這一情況,專案組立即調整了工作思路,兵分兩路開展調查工作。一組對許娟提供的大學錄取通知書進行調查取證。通過到南京炮兵指揮學院和鄭州中國人民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等部門開展工作,確認許娟提供給受害人的大學錄取通知書全部系其偽造的。另一組對許娟實施詐騙行為使用的銀行賬戶進行查詢,從中發現了許娟的銀行賬戶中有許多來歷不明的進款。在2006年至2008年10月份期間,許娟的兩個建設銀行賬戶中,共計進款資金高達312.2萬元,交通銀行賬戶內共計進款高達166.5萬元,專案組分析認為許娟還存在著以同類手段騙取他人的犯罪行為,於是決定對許娟銀行賬戶中的進出款項進行徹底調查。
根據調查中獲得的證據充分證明,許娟詐騙犯罪事實存在,於是分局將犯罪嫌疑人許娟(女,48歲,本市有償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列為全國網上逃犯開展抓捕。10月28日,在南京機場附近,民警將正在實施詐騙行為的犯罪嫌疑人許娟抓獲。
『招生辦主任』瘋狂詐騙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許娟交待:2006年3月,許娟認識了廣西籍無正當職業女子莫紅(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莫對許娟講能夠辦理高考分數低的學生上北京名牌大學。2006年5月,許娟虛構認識國家教育部主管招生的領導,可以為高考分數低的學生辦理上北京名牌大學為借口,騙取受害人朱某、孫某、白某、方某、蘇某和張某等八名家長好處費127.9萬元。2007年4月至7月期間,許娟又以能夠為馮某和王某的孩子辦理到軍隊院校上大學並帶有軍籍為由,騙取馮某和王某人民幣共計49萬元。同年,許娟又對他的五常老鄉於明說,自己認識國家教育部主管招生的領導,如果有學生高考分數低,還想到北京上名牌大學可以找她辦理,她還表示於明可以在自己提供的收費標准下,可再向學生家長多要一些費用作為他的好處費。於明見到利用辦上大學的機會可以賺錢,於是於明又將許娟介紹給自己朋友鮑某的哥哥鮑文。鮑文借助自己曾經在大慶市教育局擔任過招生辦主任的條件,利用許多家長都找他為孩子填報高考志願的契機聯系生源。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許娟首先提出辦理各類學校的好處費價格表,於明又在許娟提供的收費標准上對每名學生增加好處費1到2萬元,而鮑文又在於明提供的價格上對每名學生再增加好處費2至3萬元不等的『差價』。在2007年內許娟與鮑文、於明合伙騙取23名家長人民幣共計527萬元,兩年內他們有分有合共騙取31名家長『辦學費』650餘萬元。在辦理的過程中,有的家長發現了紕漏後向他們多次索要錢款,在他們推脫不過的情況下,至2008年4月份,共退還給14名學生家長人民幣共計350餘萬元。
根據許娟的供述,2008年11月23日專案組民警在臥裡屯將犯罪嫌疑人鮑文(男,49歲,本市退休乾部)抓獲。鮑文交代,他利用曾經在大慶市教育局當過招生辦主任,獲得了學生家長的信任,共計收到23名學生家長辦理上大學的錢款527萬元,因為事情沒有辦成在學生家長多次催要下,直至2008年4月份,其纔陸續返還給14名學生家長331萬元,還有196萬元錢款沒有返還。
12月5日,專案組在五常市將犯罪嫌疑人於明(男,43歲,五常市人)抓獲。經審訊,於明供述其在2006年期間,伙同許娟以能夠為高考分數低的學生辦理到全國統招一表院校北京對外經貿大學上學為由,騙取蘇某人民幣14萬元,騙取白某人民幣15.2萬元,自己從中獲利1.5萬元的犯罪事實。另據犯罪嫌疑人於明供述,在辦理2007年學生上大學的事情中,為了獲得利益,他聯系犯罪嫌疑人鮑文招攬生源,自己共計收到23名學生家長辦理上大學的錢款200萬元(有票據證實),於明將部分贓款轉給許娟(現查證有83萬元有票據證實,其他的無票據證實)。於明還供述僅在2007年辦理惠某和張某到中國政法大學過程中,自己就獲利9萬元錢。於自己承認在2007年辦理學生上大學事情中共獲利人民幣20餘萬元。乘風公安分局經過工作現已追繳贓款30餘萬元。
目前,以上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逮捕,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文中除民警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