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4日訊 在省政協十屆二次會議上,王文明委員提出了《關於大力推薦,大量海選,大量任命法律院校系老師(專家學者)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建議》。
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自2005年5月1日實施以來,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也顯現了一些問題:陪而不審;只解決了『司法民主』,解決不了『司法不公。
建議:老師、專家、學者既有法律的因素,又有『民』的成分,符合陪審員制度的宗旨;如果所有的專家學者都能夠通過陪審員這一方式衝鋒到司法戰線的最前沿,將是審判員與陪審員的最佳搭配,是司法上的最大和諧。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