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4日訊 (本網記者) 近日,大慶市退休工程師劉國棟向東北網反映,青岡縣公安局自1997年拖欠他貨款連本帶利近6萬元沒給。記者就此事展開調查,劉國棟與青岡縣公安局達成協議拿到拖欠十幾年的6萬元欠款。
1997年,青岡縣公安局因工作需要實施微機工程,於1997年9月12日與大慶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產品購銷合同,合同總價人民幣625,095元。合同簽訂後,該公司將此合同的權力和義務一並轉讓給了劉國棟。青岡縣公安局先後6次合計給付了劉國棟570,000元,但尚欠55,000元貨款未付。十多年來,劉國棟多次索要未果。2006年8月,劉國棟將青岡縣公安局起訴至青岡縣人民法院。經過原審,再審,終審,最終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2月3日做出判決,判青岡縣公安局給付劉國棟貨款55,000元,延期付款利息4,719.30元,合計59719.3元。案件受理費由青岡縣公安局負擔2,399元。
終審判決下來後,劉國棟兩次申請青岡縣法院執行,但都沒有結果。劉國棟說,2008年9月8日,由青岡縣法院從中調解,公安局以沒錢為由威迫和解,條件是給付不足於本金的數額,也就是不到5萬元,同時還要繼續拖欠判決債務。劉國棟說,自己為了打官司,找律師,往返於大慶市與青岡縣之間,又花費了不少錢,而且欠款已經十幾年了不想再被拖欠下去了,所以不可能同意這種不合理的和解方案。
日前,記者致電了青岡縣法院執行局局長郭富山,郭富山說,他是今年8月份纔調到青岡縣法院執行局的,就這起案子他曾經進行過調解,由於青岡縣公安局經費緊張,公安局方面提出了幾種還款方案。一是將公安局的辦公用車抵賬,二是在利息上適當讓步,由公安局借錢一次性還清,再就是分期成兩年或三年還清全款。郭富山稱這幾種方案原告劉國棟均不同意,所以拖到了現在,而且執行局也一直在做劉國棟的工作,力圖盡快將案件執結。
隨後,記者又致電給青岡縣公安局政委高文祥,高文祥也表示,目前公安的經費比較緊張,6萬塊錢要是一次性拿出來不太可能,畢竟已經欠了這麼多年了。高文祥說:『我們原來的想法是有兩臺車可以頂賬過去,二就是分批分期,分兩或三年還給他,這樣也能緩解我們的資金矛盾,但沒達成協議,再找他就找不到了。我認為我們的態度比較積極了,錢欠了這麼多年,雖然是以前領導在的時候的事,但我們作為現任領導有這個責任處理好這個事。他不想要車,錢想一下拿到手現在看有困難,沒這個經費。而且他這個電腦,我們是十年前買的了,當時是各鄉鎮出的錢。這個官司開庭時我們沒有出庭,也沒打好,現在既然法院判決了,我們也執行這個判決。就想跟劉國棟協商,定一個還款計劃,我們好分期給他,看他也六十多了,這樣就不用他老來回跑了,要是要車,現在他就可以開回去。他還要滯納金又利息的,也挺多的,他要是讓讓步,不行我們領導借錢一次性給他也成,這事我們肯定按法律程序走,不會賴賬的。』
『他會電腦,一整就把這事整上網了,對我們也不利。』青岡縣公安局政委這樣說。
記者將調查的結果反饋給了劉國棟,劉國棟表示,錢已經欠了十來年了,如果公安局方面再分成幾年來還,更不知道要拖到什麼時候纔能還完了,所以不可能同意這種和解方案。
1月14日上午10時許,記者將調查稿件傳真給青岡縣公安局。11時25分,青岡縣法院執行局郭富山局長給記者掛來電話,稱此事已達成和解,公安局將欠款打到了執行局的賬上,他們已通知劉國棟來青岡取錢。
下午13:45分,記者接到了劉國棟打來的電話,他說東北網過問此事後,經過青岡縣法院執行局的調解,他與青岡縣公安局達成了協議,今天他終於拿到了被拖欠了十幾年的欠款共計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