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2日訊 節前高峰時段,主要街路水泄不通,由此衍生的打車難、乘車難等問題日益加劇。
『錯』之我見
退休教師王芳春認為,我市出行早高峰發生在7:00-8:00,晚高峰發生在16:00-18:00。目前,市直機關基本執行『早八晚五』工作制度,市中心主要商業街多數商店在10時開始營業。錯時上下班,只要組織得力,措施得當,是很有可行性的。去年,北京舉辦奧運會期間曾推行了錯時上下班制度,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交通堵塞的難題,為此,有人提出將錯時上下班繼續推行下去。
『錯』從何來
據了解,德國早在上世紀70年代初開始實施錯時上下班制度。制造業一般是7時上班,15時30分或4時下班;政府部門采取彈性工作制,9時至15時為固定上班時間,其餘時間可以根據個人工作情況錯時上下班,每天的工作時間不能少於6小時,不能多於9小時,政府的工作會議被統一安排在9時至15時之間進行,對外辦公窗口另行規定;商業服務部門及商業性公司一般是9時30分或10時上班。
『錯』得有理
市政協委員趙立新認為,國外發達城市甚至不需要政府指令,大企業也會紛紛自覺選擇這種新方式。對某些特殊崗位實行彈性工作制,網上辦公模式的企業和單位,還可以減少員工出行的成本。錯時上下班和彈性工作制不僅充分利用了道路資源,減少了交通擁堵,同時也減少環境污染和緩解公共交通緊張,提高商業、娛樂業晚間的營業時間和營業額等。
『錯』有『錯』招
常年從事道路交通問題研究的李教授提出建議,我市部分機關企事業單位,可以把上班時間延後半小時,相應的下班時間也延長半小時;錯時上下班可以隨時調整,視各單位的具體情況而定,前提是不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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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重慶、杭州、深圳、溫州、濟南等城市,已經相繼推行過錯時上下班制度。僅以濟南為例,濟南市區推行錯時上下班工作制度後,主要道路機動車、非機動車減少了約30%以上,相當於節約十多億元的道路建設投入。商業營業收入增加15%左右,預計每年可增加營業收入十多億元,經濟效益十分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