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日訊 牛年春節期間,省消協接到大量關於年夜飯的投訴,在年夜飯『一桌難求』的火爆行情下,一些酒店年夜飯的『潛規則』暴露出來。消費者無奈地說,年夜飯成了『年夜煩』。
煩惱一 交押金不簽書面合同
春節前,程女士在新陽路上一家酒店訂了桌年夜飯,並交了500元押金。可到了臘月二十七那天,酒店卻通知她,預約的年夜飯被取消了,理由是酒店提高了年夜飯的消費和預訂標准,所以程女士訂的包房又被預訂給了其他顧客。
無獨有偶,家住香坊區的牛大姐提前一個月在自家附近訂了年夜飯並確定了菜單。當時酒店稱,節前餐飲市場價格波動大,所有菜品都得按『時價』結算。除夕當晚,牛大姐埋單時發現,原本1200元的酒席竟漲到1800元,菜品酒水都貴了許多。由於沒有與酒店簽訂書面合同,牛大姐只好吃了啞巴虧。
采訪手記近年來年夜飯生意紅火,酒店都是自定押金額度,並且不與消費者簽書面協議,菜式、用料、分量、價格等具體內容一般都是口頭約定。一旦酒店單方違約,消費者缺少憑據,維權就會陷入困境。
煩惱二 抬高門檻變相提價
邵先生與同事在道裡區一家酒店預訂了3桌年夜飯,每桌最低消費1500元。除夕夜,邵先生點菜時大吃一驚,桌桌必吃的『鯉魚跳龍門』都換成了多寶、石斑等高檔魚,價格從196元/公斤到496元/公斤不等,酒水更是貴得驚人,啤酒最便宜也要12元/瓶,價錢低於100元的白酒全部斷貨。邵先生他們自帶了兩瓶茅臺酒助興,卻被告知要交100元的『開瓶費』。最後,他們只好給服務員塞了個紅包,纔算了事。
采訪手記年夜飯變相漲價已經是『潛規則』之一,有的酒店設定了包房費、最低消費、套餐費等;尤其是海鮮類菜餚的價格浮動最大,有的菜餚雖冠以『牛氣衝天』、『金玉滿堂』、『步步高昇』等吉祥名稱,卻采用低價原料,質量『縮水』價格『膨脹』;更有甚者,巧立名目收取茶水費、服務費等;一些酒店還自立了不許自帶酒水、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打折後不開發票等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條款。過年圖吉利,許多消費者即使在年夜飯消費中遇到上述情況,也因怕破壞了過年的氣氛不願和酒店爭執,這種心理更助長了酒店的漲價行為。
煩惱三 客流量大服務打折
王大爺一家在南崗區一酒店訂了年夜飯。年三十晚上他們到酒店時,前一桌客人剛走,桌子上杯盤狼藉,地上也很髒亂。服務員匆忙收拾了一下就讓他們入座,端上來的餐具水淋淋的根本沒經過消毒,有的還掛著菜葉。在這樣的環境中,一家人食欲大減,滿桌菜怎麼都吃不出香。
采訪手記哈爾濱市餐飲業一直面臨『用工荒』,春節期間更是酒店員工辭工返鄉集中期,而另一方面年夜飯消費火爆。一些餐飲企業為追求利潤,超能力接待,導致菜品粗制濫造、上菜速度慢,餐具消毒不及時,服務態度不好,一些酒店連茶水、紙巾等基本服務都不能到位。消費者花了與平時相同、甚至更高的價錢,享受到的服務卻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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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5名律師起草了《西安年夜飯預訂合同》,對年夜飯用餐時間、價格、停車等都作了詳細約定。合同約定,商家應提前告知收費項目。如果一方單方面無故終止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數額支付違約金。雙方發生爭議時,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或按約定由仲裁機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律師們已經嘗試推行該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