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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煙花爆竹9日24時起禁放 按原進貨渠道統一儲存
2009-02-09 07:27:06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高龍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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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9日訊 記者昨天從哈爾濱市安全部門獲悉,2月9日24時後,全市將禁放煙花爆竹,安全部門要求,全市禁放煙花爆竹後,市民個人不能儲存煙花爆竹。市日雜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將為從其處購買煙花的市民,免費保存剩餘的煙花爆竹。

  據有關安全部門介紹,哈爾濱市煙花爆竹從2月9日24時開始禁放,提醒市民不要在今天24時後燃放煙花爆竹,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受到相關處罰。特別是家長,要提醒自己的孩子,不要燃放各種擦鞭、拉鞭等。進入禁放期,單位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1000元罰款;個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從2月9日24時後,市日雜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將為從該公司購買的剩餘煙花爆竹免費提供保存,工作人員提醒,到該公司位於平房區的倉庫保存煙花爆竹時,需帶購買煙花爆竹時的發票。

  同時,2月9日(農歷正月十五)銷售期結束後,銷售商必須在10天內將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按原進貨渠道,辦理統一儲存保管事項。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