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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民警違反交通法規從嚴處理 領導乾部兩次將免職
2009-02-09 10:10:2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秦雷 盧軍
東北網2月9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局獲悉,從6日起推出《哈爾濱市公安局公安民警違反交通法規從嚴處理辦法》,對公安民警違反交通法規行為按照『七個一律』從嚴處理。
據了解,哈市警方對公安民警違反交通法規『七個一律』的規定:一是公車一律收回;二是駕駛證一律暫扣;三是違法違規人員一律紀律處分;四是發生兩次的領導乾部一律調離現職;五是發生兩次的民警兩年內一律不晉級、不提拔;六是發生兩次的單位年內一律不評優;七是發生重大交通肇事負主要責任的一律辭退。
據介紹,『七個一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市公安局責成公安紀檢、督察、後勤裝備和交警部門按各自職權長期進行督查。大冬會期間要堅決杜絕民警駕駛警車從事非警務活動及非警務人員駕駛制式警車的現象發生;要對警車司乘人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廣大公安民警要嚴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嚴禁開霸王車、特權車;要杜絕特權思想及闖紅燈、隨意停車掉頭、強超猛拐、越線行駛等嚴重違章行為。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