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1日訊 10日,哈爾濱市下發《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10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哈爾濱市民購房可以在稅收、信貸、公積金使用等方面享受到諸多優惠。
個人買房契稅調至1%
根據《意見》,哈爾濱市從今天開始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個人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個人購買或者差價換購商品住房所支付的購房款(含擔保貸款本息),經稅務部門核實後,2年內可從個人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實行先征後返;個人轉讓普通住房取得的應稅所得,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實行先征後返;個人購買竣工3年以上空置商品房,交易中的各類費用均按現行商品住房交易費用標准減半收取。
此次《意見》中規定,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轉讓的,暫免征收營業稅。截至2009年12月31日,將現行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仍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公積金貸款提高到50萬元
《意見》加大了信貸對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哈市將對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提供貸款,其貸款利率下限可擴大到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到20%。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積低於哈市上年度平均居住水平的市民,再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可比照享受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哈市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貸款最長期限由20年調整為35年。
在哈市購房的省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居民,提供必要的證明並經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可在哈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各項政策。哈市居民住房裝修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鼓勵團購降低『豪宅』標准
為了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允許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組織職工團購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對團購業務采取價格優惠等促銷方式。以往哈爾濱市民購買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要交『奢侈稅』,此次《意見》中也對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准進行了調整,哈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准被調整為建築面積180平方米以下。
降低拿地成本優化開發環境
為了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業投資發展環境,哈市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允許以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和在建項目進行抵押貸款。對具備轉讓條件的開發項目,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投資、入股或轉讓方式進行項目合作。降低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原則上不高於15%。
業內人士認為,《意見》將對增加投資、擴大內需,推動哈市經濟發展,促進改善民生,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哈市此次出臺的《意見》中的有執行期限的有關政策,除特殊注明的,均執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意見》實施期間,如果上級有新政策出臺,按新政策執行;執行期限結束後,有關政策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