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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公園遛狗屢勸不聽 斯大林公園開首張罰單200元
2009-02-25 13:27:23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張琳 黃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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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25日訊 24日,生活報報道了哈市道裡區城管行政執法人員進駐斯大林公園,對入園游客的不文明行為進行處罰的報道。今日,執法人員對一位屢勸不聽的進園遛狗人員作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理。據了解,這是哈市第一例入園遛狗被罰的案例,此前,執法人員一直以規勸、教育為主。

  今日12時,記者來到斯大林公園,隨同道裡區城管行政執法局的趙長福科長一同巡視。『發現有人進園遛狗!』一名在井街出口處巡邏的保安用對講機告知,記者立即與趙科長來到該處。執法人員和保安迅速上前,將一男子攔下,男子懷裡鑽出來一個小狗腦袋,執法人員立即認出,該男子已經是第三次入園遛狗了,前兩次,執法人員都進行了規勸,男子也再三保證不會再犯錯誤。男子十分羞愧地說:『我以為中午你們都休息,就帶著小狗來呼吸新鮮空氣,沒想到剛進來就被抓了。』執法人員在對該男子進行批評教育後,依據《哈爾濱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禁止攜帶動物進入動物園及攜帶犬類進入其他公園』的規定和第四十八條的處罰規定,對該男子處以200元罰款。男子交了罰款說:『這回我可記住了。』

  趙長福科長說,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讓大家認識到不文明行為會為城市抹黑,以後自覺遵守。執法人員進駐斯大林公園以來一直以勸導為主,只對屢教不改的纔處以罰款。游客普遍對執法人員的工作很認可,每當執法人員規勸不文明行為時,周圍游客都會過來幫忙勸說,讓不文明者認識到錯誤,並承諾改正。

  在斯大林公園散步的退休乾部張永福說:『斯大林公園有執法人員進駐是件大好事,沒有遛狗的、輪滑的、騎車的,環境變好了,大家都很歡迎。如果全市公園都能這樣,哈市形象也會有很大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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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規定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的行為有:恐嚇、捕捉、傷害動物;污損、毀壞公園設施、設備;擅自在公園內垂釣、宿營;在非游泳區域內游泳;佔用公園設施場地非法牟利;車輛擅自進入公園。

  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的行為:損毀花草樹木、進入草坪綠地;攜帶動物進入動物園及攜帶犬類進入其他公園的。

  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的行為:隨地吐痰、便溺;亂丟果皮、紙屑、煙頭、冰棍杆、塑料包裝等廢棄物;焚燒樹枝樹葉和廢棄物;在動物展區驚擾動物、大聲喧嘩、投喂食物;在公園指定輪滑區域外進行輪滑活動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