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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等4月1日起可申請啟動行政權力程序
2009-03-02 08:56:53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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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日訊 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在國家沒有專門立法的情況下,哈市率先在全國制定了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地方政府規章——《哈爾濱市規范行政權力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於4月1日起實施。該《規定》對行政權力從決策、執行到監督等都作出了具體規定,有效解決了行政機關辦事推諉扯皮、執法的隨意性等問題。

  《規定》提出,行政事項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申請,統一送達行政決定。

  《規定》中明確了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以防止行政決策失誤問題的發生。其中提出,行政機關應當按照法定職責行使行政決策權,制訂和完善內部決策規則,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社會公示與聽證等制度。

  《規定》中還規定了行政權力從啟動、受理、調查、取證、決定等一系列具體程序,特別對辦理時限作了專門規定。其中,行政權力依法由行政機關以職權啟動,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啟動。行政機關依職權啟動程序,應當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填寫有統一編號的程序啟動審批表,報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自己的申請事項符合法定條件,可以申請行政機關啟動行政權力程序。

 

責任編輯:路雲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