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失物認領中心內還未認領的各類證件與物品

工作人員正在對失物進行登記
核心提示『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的手裡邊……』30年前,這首兒歌伴隨我們成長。做好人好事是件光榮的事兒。
『警察叔叔』在哪裡,就到『失物中心』裡來找。然而,目前國內一些城市政府辦的『失物中心』已相繼『關門』,哈市公安局遺失物認領中心已成為全國僅存的一處,而該中心近兩年每年也只能收到幾十件市民送來的物品。
是做好人好事的市民越來越少,還是另有隱情?在雷鋒日來臨之際,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無償為市民服務50多年在哈爾濱最繁華的街路——道裡區西十二道街上,『哈爾濱市公安局遺失物認領中心』的牌子與周圍的商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二三十年前曾經讓市民感覺無比親切的『失物招領處』的字樣,如今已經漸漸地淡出了人們的視線。
4日,記者來到哈市公安局遺失物認領中心,推開門,左側一個小小的房間便是遺失物認領中心的辦公室。『現在我們這裡已經很少有人來了,即使有人來送東西,也都是老年人,送來的都是身份證之類的東西,可能這個部門在老年人的記憶中還是很深刻。』工作人員對記者說。
據介紹,目前在全國,由政府部門開辦的失物認領處僅剩哈市一家,哈市早在1954年就創辦了失物招領機構。上世紀六十年代初,哈市公安局遺失物招領處的牌子正式懸掛在繁華的道裡區西十二道街,2000年更名為哈爾濱市公安局遺失物認領中心。作為哈爾濱市唯一一家失物認領機構,50多年來,這一機構始終堅持免費為市民提供服務。
去年收到遺失物僅50件據介紹,該中心在哈市的出租汽車公司、賓館、商服網點、客運站等易發生物品遺失的場所建立了多個服務站點,服務站不僅負責管理上交的遺失物,並負責失物返還工作。隨著市民觀念的不斷轉變,人們習慣於去出租車管理處、賓館的保衛科、各轄區的派出所送東西和找東西,因此,到遺失物認領中心送東西和取東西的人越來越少。去年一年,送到該中心的物品僅有50件,而且多是身份證和空錢夾等,時至今日,仍有許多身份證和空錢夾『躺』在這裡無人認領。
想做『好事』可機會漸少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從哈市公安局的統計情況看,哈市市民前兩年拾到並返還失主的遺失物品價值大約有300多萬元,去年約有1528人次拾到的各種物品和現金總價值193.4萬元。
據介紹,這些物品有一半以上是出租車司機拾到並上交的。哈市出租車管理處的負責同志對記者說,在哈市的的哥、的姐中,有三成的人曾經有過拾金不昧的經歷。
『拾到一個黑色男式皮包,內有身份證、駕駛證、各種票據和現金500元……』3日,記者在乘坐一輛出租車時,不時能聽到這樣的尋物和尋找失主的信息。某電臺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像這樣的信息每天都要播發四五條,多的時候能達到十幾條。
近些年,隨著各種通訊工具的普遍應用,遺失物品的人們通常都想在第一時間找到丟失的東西,市民也希望通過一個更加便利、不經過中間環節的渠道找回失物。這使得遺失物認領中心逐漸失去了做好事的『機會』。
曾經拒絕有償失物招領
政府機關具有公益性的遺失物認領中心被淡化,是否意味著失物認領已經開始走向有償招領?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2004年,哈市一名下崗職工開了哈市首家『有償失物招領』公司,如果失主想要從他那兒取回自己遺失的物品,失主必須得付費。然而經過幾個多月的經營,『有償失物招領』公司只接待了一些『遺失信息』登記,而『拾得信息』登記幾乎沒有,隨後該公司也自生自滅。
記者從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了解到,前兩年我國熱議拾金可索賠的《物權法》時,很多經營者找到遺失物認領中心,希望與他們合作,對失物招領工作進行市場化運作,開展有償失物招領,但都被嚴詞拒絕。盡管公安機關每年要為這個處在鬧市區的遺失物認領中心支付大量的房租和人員開支等費用,但『遺失物認領中心』這塊牌子已不僅僅是公安機關一個機構的名字,它同樣是這個城市道德風尚的一個亮點和一個窗口。
省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董鴻揚認為,失物招領體現的是一種文化精神,倡導的是幫助他人、尊重他人、愛護他人的社會公德,對提昇公民素質有著積極的作用。哈爾濱市曾有人開過有償失物招領機構,但很快銷聲匿跡,這已充分說明拾金不昧是符合社會核心價值觀念體系的,應該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弘揚,讓它的社會影響力更大。
認領中心何去何從據悉,以往,哈市公安局每年都會從有限的辦公經費中擠出一點資金,在3月5日召開全市拾金不昧表彰大會,在全社會營造一個『拾金不昧』的氛圍,大力倡導拾金不昧之風。然而近些年來,因為無經費,哈市已經兩年沒開表彰大會。此外,人們的失物認領方式也慢慢改變了,送到認領中心的遺失物也越來越少。隨著國內其他城市政府的遺失物認領中心不斷消失,哈市的遺失物認領中心應該何去何從?
市民林強建議,『失物認領中心』應建成一個由政府部門主導、公益性的信息服務平臺。成立『失物認領中心』,最好先由政府出臺相關的規范文件,約定主管部門及其他協作部門,然後共同商討機構設置及如何運營。
市民董先生對記者說,『失物認領中心』一旦成立,最好能建立自己的網頁,把市民上交的物品拍成照片在網頁上公布。市民撿到物品後,也可以第一時間在該網頁留言,這樣更有利於失主查找自己丟失的物品。
還有的市民認為,拾金不昧行為在於人心,既然能拾金不昧,說明本身具備了良好的傳統美德,並不一定要求回報。但為了讓更多的失物匯集到『失物認領中心』,相關人員應該考慮制定獎勵辦法。
也有的市民認為,現在社會上各類『失物認領中心』都在充分地發揮著作用,能夠更好地為市民服務,而哈市公安部門的遺失物認領中心已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再存在也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在適當的時機,『關閉』它未嘗不是一條好的出路。適時轉型或『謝幕』都無損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