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8日訊 17日9時,胡曉宇先生從雙城打電話報料:一位母親不同意女兒買一件較貴的衣服,其女兒竟離家4個月不歸,為此,母親劉仁珍去派出所立了案,查找女兒的手機通話清單,卻一無所獲,無奈的母親夜夜失眠,每日四處尋找。
據了解,8年前,家住雙城的劉仁珍,因丈夫患重病花光積蓄,不得不去外地打工賺錢,當時女兒寶麗只有10歲。這些年來,劉仁珍做的是全職保姆,一年忙得纔回家兩次,缺少與女兒交流溝通的時間。直到去年17歲的寶麗,來到哈市一家服裝商場找到一份工作,起初每月拿出三四百元錢貼補家裡,後來卻花光了所有工資,連生活費都需要打工的母親給出。去年年末,寶麗向母親提出要買件500元錢的衣服,劉仁珍勸她買件便宜點的,小麗卻憤然離開了住所,至今4個月未歸。現在,全家人一天數遍地撥打寶麗的電話,卻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劉仁珍告訴記者,寶麗是個愛打扮的女孩,出走時只拿了幾件隨身衣物,在外也沒有朋友,她很擔心女兒的安危,呼喚女兒快點回家。
對此,心理教育專家張筱迎介紹,正處青春期的青少年,由於兒時缺少關愛精神上得不到滿足,會通過對物質的不斷要求來證明別人是否在乎自己,外表上的過分打扮其實是想獲得更多關注,家長平時應加強愛的溝通,以避免孩子采取極端方式慪氣。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