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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個體戶靈活就業者、進城務工者可存取公積金
2009-03-21 14:23:11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李偉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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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把個體戶、進城務工人員納入繳存范疇,購買個人自住商品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讓獲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者優先提取公積金;上調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額度及年限,為購房者提供更有力支持。記者20日從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今年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市民繳存、提取公積金貸款的門檻更低了。

  進城務工人員可繳存提取公積金

  《哈爾濱市進城務工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規定》中指出,凡是哈市單位聘用的進城務工人員(指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勞務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滿一年(含)以上的)都可對住房公積金進行繳存、提取、使用。

  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聘用的進城務工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代為辦理繳存登記和賬戶設立;已在其他單位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進城務工人員,不得再重復開戶,須辦理個人賬戶轉移;進城務工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合同約定的應發工資核定,聘用單位確有困難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按不低於哈市勞動部門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核定。

  繳存比例按其所在聘用單位統一標准執行;進城務工人員個人繳存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聘用單位每月代扣代繳,並自存入公積金專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公積金中心每年結息後為其出具對賬單;聘用單位無力連續繳存的,可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後辦理賬戶封存;進城務工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與聘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或其他符合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規定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進城務工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者可繳存提取公積金

  《哈爾濱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規定》中指出,凡是哈市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的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都可以進行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是指在哈市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聘用人員(以下簡稱個人繳存者);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哈市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和彈性工作制等靈活形式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以下簡稱個人繳存者)。

  據介紹,個人繳存者可以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本人在辦理繳存登記和賬戶設立時,須提供身份證或有效證件,並與公積金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已在其他單位設立公積金賬戶的個人繳存者,不得再重復建戶,須辦理個人賬戶轉移;個人繳存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照哈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或繳存人上一年度平均納稅收入核定,每年可調整一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後進行變更。

  繳存比例按照不低於8%、不高於12%執行。月繳存額不得高於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上限;個人繳存者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協議》約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自存入公積金專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利率計息,公積金中心每年結息後為其出具對賬單;個人繳存者無力連續繳存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後為其辦理個人賬戶封存;個人繳存者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離開本市的、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或其他符合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規定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個人繳存者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繳存者未按照《住房公積金協議》履行義務的,住房公積金中心有權按照協議約定對其進行處理。

  單位有義務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辦繳存登記和賬戶設立

  《哈爾濱市勞務派遣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規定》中指出,本規定適用於哈市勞務派遣單位的勞務派遣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其中勞務派遣人員是指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合同被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但其工資關系和檔案關系均在勞務派遣單位的人員。

  據介紹,勞務派遣單位應當為勞務派遣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有義務代為辦理繳存登記和賬戶設立。在簽訂勞務合作協議時,應將勞務派遣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承擔和繳存方式予以明確,未明確的,其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已在其他單位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勞務派遣人員,不得再重復建戶,須辦理個人賬戶轉移;勞務派遣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勞務合同約定的應發工資核定,如果在勞務合同約定期限內,勞務派遣人員無工作,期間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報公積金中心審批後,可按哈市統計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執行。

  繳存比例按照個人和單位不低於8%、不高於12%執行;勞務派遣人員個人繳存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勞務派遣單位每月代扣代繳,並自存入公積金專戶起,按照國家規定利率計息,公積金中心每年結息後為其出具對賬單;勞務派遣單位無力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後,為其辦理賬戶封存;勞務派遣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與勞務派遣機構終止勞動關系的、因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或其他符合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規定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勞務派遣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公積金

  《關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獲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實施意見》中指出,為支持低收入家庭優先提取住房公積金解決住房困難,改善居住條件,根據有關規定,經政府組織,通過公開搖號方式確定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家庭的職工,申請提取時要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並提供《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通知書》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批表》、《經濟適用住房選號單》和《定金交款收據》;經政府組織,通過公開搖號方式確定的獲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家庭的職工,申請提取時要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並提供《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通知書》。

  貸款額從40萬調至50萬年限從20年調至35年

  《關於調整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實施意見》中規定,為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居民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改善職工家庭居住條件,根據《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健康快速發展的若乾意見》和《關於促進哈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加以調整。

  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調整至50萬元,組合貸款最高額度由75萬元調整至85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由原來的20年調整至35年;在哈市購房的省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居民,符合哈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的,可以在哈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各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暫行辦法》另行制訂。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