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爾濱市委組織部哈爾濱市人事局
關於2009年哈爾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據《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暫行辦法》,2009年哈爾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將在近期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發布方式
2009年哈爾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26人。即日起在哈爾濱市人事編制信息網等相關網站上發布《2009年哈爾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和《2009年哈爾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招聘計劃》和《報考指南》)。
二、招聘條件
基本條件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特殊職位可放寬到中專),報考年齡為:管理類3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專業類40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副高職以上職稱的特殊專業技術職位,可放寬至45周歲)。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要求和其它資格條件。詳細內容,請閱讀《招聘計劃》和《報考指南》。
三、報名方法
此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注冊個人基本信息、照片上傳、報名、資格審核、繳費確認、查詢報名序號、打印准考證均通過網絡進行。
(一)職位查詢
具體招聘人數、職位詳見《招聘計劃》。從即日起,報考人員可通過登陸哈爾濱市人事編制信息網等相關網站查詢。
(二)網上報名
本次網上報名指定的相關網站是:
哈爾濱市人事編制信息網//www.hrbrsj.gov.cn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harbin.gov.cn
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www.hljrstbb.gov.cn
哈爾濱人纔網//www.hrbrc.com
東北網//www.dbw.cn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4月26日。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考生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和報名。報考人員可在2009年4月20日8:30至4月26日24:00,登陸相關網站,按要求注冊、上傳本人電子照片並選擇職位報名(報名方法和注意事項可在《報考指南》中詳細查詢)。
2.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人員請於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登陸相關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查詢時間為4月21日至4月27日24:00。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一旦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的職位。
3.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2009年4月21日至4月28日24:00,通過注冊的帳號和密碼登陸相關網站進行網上銀行繳費,系統提示繳費成功後即為報名程序結束,此時,請登陸帳號密碼查詢報名序號,准確記錄並保存。
(三)打印准考證:報考人員應在2009年5月12日9:00至5月17日16:00,登陸相關網站,憑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自行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數達不到1:5的比例,將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職位。
4.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資格審核和聘用審批時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以上違紀違規行為,經核實3年內不得再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政策諮詢電話:13604802657、13604802513
技術諮詢電話:0451-85990608
四、招聘考試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嚴格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一)筆試
1.考試時間:定於2009年5月30日(以准考證上的時間為准)。
2.筆試:管理類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為100分;專業類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本科以下為100分,研究生為80分;《專業知識》本科以下為100分,研究生為120分。
3.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其它證件無效)。每名考生需准備黑色碳素筆、2B鉛筆和橡皮。
4.分數線確定:筆試結束後,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
管理類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測評其綜合素質;專業類主要采取情景摸擬的方式,通過實際操作,進行專業職位所需知識和技能的測試。總成績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凡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前要進行現場資格確認,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原件及報名登記表、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相關材料(應屆在校生需持學校相應的證明)進行現場核對。凡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達不到標准的,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並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後達不到1:3比例的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職位。
面試後,筆試與面試成績總分相加合成總成績,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如總成績出現並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體檢和考核
體檢由市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內容及健康標准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執行。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後,在相關網站公示七天,公示無疑義者,由市考試錄用主管部門發給《考試合格通知書》,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