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2日訊 連日來,媒體刊發『警惕二手房中介交易系列報道』以來,許多市民詢問哈市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費是否有統一的收費標准?諸多市民認為,目前哈市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費收費大都超過2%,收費沒譜。
中介費是筆糊涂賬
哈市的王連英對記者說,不久前,她在哈市一家房屋中介購買一套二手房,在與中介簽訂合同時,中介不僅收取2%的中介費,還額外收取了諮詢費和代辦費等費用千餘元。
20日,哈市市民於霞給記者打來電話,她在二手房中介買房的過程中,總房款24.5萬元,中介公司收取了4900元的中介費,相當於總房款的2%,另外又收取了800元的手續費。她認為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費過高,同時也對800元手續費的合理性表示懷疑。於霞對記者說,以前並不知道二手房中介收取的中介費有收費標准,多是中介收多少錢就交多少錢,這筆糊涂賬一直也沒有算清楚。
多數中介都按2%收取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哈市的多家房地產中介發現,目前,哈市的二手房中介對於一宗房產交易的中介費,大多執行的是收取總房款的2%。
17日,在哈市道裡區安國街的一家二手房中介,記者表示准備購買一處房產,諮詢房產中介收取多少中介費。該中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哈市的大小中介都是按照房款的2%標准收取中介費。記者表示,中介費過高。該工作人員立刻表示,都是這個價,如果不是按2%收取,就得收諮詢費、代辦費等其他費用。
那麼在二手房交易中,二手房中介到底應該收取多少中介費?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哈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據了解,根據哈價聯發(2007)8號文件的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一宗房產成交額0.5%至1.5%』計收,具體標准由雙方協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共同承擔)。
律師:諮詢費代辦費不該收
交了房產交易中介費,還得再交諮詢費、代辦費嗎?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黑龍江仲法律師事務所的閻兆明律師。
閻律師認為,在交納房屋交易中介費後,中介公司的服務項目應包括的內容有,權籍調查:包括調查標的有無抵押、有無權利限制、核實權利人和處分人的身份及權利等;使用狀況調查:包括調查房屋使用年限,有否隱瞞缺陷,有無租賃、違章搭建、相鄰關系侵權以及維修基金的繳納和使用情況等;確定成交意向並訂立買賣合同:包括陪同雙方當事人實地踏勘房屋、設備、環境,進一步確認買賣雙方當事人的身份,進行簽約指導等;辦理產權過戶(包括辦理戶口遷移):包括代收代付應由客戶支付的稅、費,完成交易過戶、戶口遷移、房屋入住手續等。
閻兆明律師提醒,中介費的服務項目中其實已經包含了諮詢和代辦的服務,再多收諮詢費和代辦費顯然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