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7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物價局獲悉,從5月1日起,哈市二手房服務費開始明碼標價,收費標准由原來的按交易額2%雙項收取變為按交易額0.5%至1.5%單項收取。屆時,買賣二手房的市民向房屋中介支付的服務費將減少一半以上。
據了解,目前哈市二手房市場交易活躍,2006年交易近4萬套,交易金額近80個億,已成為整個房地產市場交易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據有關部門統計,作為二手房交易重要紐帶的中介,在有關部門合法登記備案的只有260多家,未經登記的黑中介則達上千家。二手房中介魚龍混雜,市民到二手房中介交易時,經常會落入各種欺詐陷阱中。
哈市道外區居民李女士說,她曾被二手房中介騙了不少看房費,每次二手房中介打來電話都稱有滿足條件的房源,可她交完看房費後去看房時,纔發現與自己想要的房源差別很大,但中介從來不給退錢。
家住哈市南崗區的王先生,今年春節前通過中介買了一處價值20萬元的二手房,除了按交易金額的2%支付了中介費外,還被中介強迫交了500元的『辛苦費』。還有一些租賃房屋的市民反映,由於沒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有些房地產中介自行規定收費標准,高比例收取租房人的中介服務費。如一年房租6000元,被中介收取的服務費則達到四五百元。
據哈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規范房地產中介的服務行為,近日,經省物價局批准,哈市物價局就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有關事宜做出了相關調整,下月起按成交額的0.5%至1.5%計收,具體標准由雙方協商確定,最後由一方或雙方共同承擔。凡依法設立並具備房地產經紀諮詢服務機構資質證書的各類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准等事項,自覺接受當事人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關於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個月成交租金額標准,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