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7日訊 消費者一般都很信賴食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站在貨架前通常我們會仔細尋找產品的生產日期,也會嚴格遵守保質期,心疼地將剛剛過期的食物扔掉。可是我們萬萬沒想到,我們吃進肚的食品可能是過期食品,我們扔進垃圾桶的食品可能5年前就該被扔掉。日前,在哈市多家知名小食品經銷公司工作多年的潘女士向記者講述了一些鮮為人知的行業內幕。
『用信那水一擦,過期食品「投胎轉世」了』
『將過期的食品通過更改包裝上的生產日期重新銷售,這在我們行業內根本不是什麼秘密』,潘女士說,生產日期對於商家來說就是『需要什麼時間就改成什麼時間』,只要食品還未出現『哈喇』味,她們就可以任意改,消費者也不容易察覺。說話間,潘女士從包裡拿出兩包她們公司代理的糖果,並對記者說,『這個可以放心吃,是好日期的,沒改過的。』
生產日期到底是怎麼修改的?潘女士透露,其實修改生產日期很簡單,只需要買一瓶信那水和一個打碼機,就可以全部搞定。信那水可以將產品包裝上打印的原生產日期擦掉,或者用封口機將原來壓在食品包裝封口處的生產日期壓平,然後再噴上新生產日期就可以了。
據潘女士講,在她們公司,不管什麼部門,每個部門都配有打碼機,因為有的時候任務緊,就得全員上陣,加班加點。每個員工都訓練有素,動作熟練。上周,她們公司就全體加了一周的班,將一批2006年生產的小食品改成了2009年的生產日期。
當然,涂改日期並非適用於所有的食品。潘女士介紹,他們大多對非流食下手,因為產品過不過期很難用肉眼分辨,這樣他們就可以『放心』改日期。在她改過日期的小食品中,過期時間最長的已達5年之久。
另外,如果遇到日期不好改的,她們就索性把包裝拆掉,換上市面上很容易買到的塑料透明的盒子,然後自己打好生產日期標簽貼在上面。她還告訴記者,很多超市節假日做促銷時看上去很美的『非原包裝』其實裡面十有八九裝的是過期食品。如果商品是瓶裝的,她們在廠家進貨的時候通常會以破損的名義多要一些商標,當商品過期的時候,在新商標上打上日期貼上去繼續銷售。
潘女士還透露,當然,被改『生日』的食品也未必都是過期食品。消費者購物時多愛選擇日期較新的產品,所以商家為了產品好賣,通常也會將日期不太新,或者臨近保質期的食品改成較新的生產日期銷售。還有一種原因就是超市收貨的『三分之一』原則,即超過保質期的三分之一的產品,超市不予收貨。例如,某食品生產日期是2009年1月1日,其保質期是12個月,如果該產品送到超市時已經是2009年5月20日,送貨日期距離生產日期已有4個多月,那麼超市就不會收貨。所以,小食品經銷商們為了讓自己的產品順利進入超市,便將不符合超市條件的產品改了日期後再送入超市。
潘女士在講述的過程中也憤懣不已,她說,其實他們也不願意做這樣的事情,她自揭行業內幕也是希望通過媒體的力量來解決一些問題。她說,同事們在更改日期的時候也是充滿罪惡感的,但是沒辦法,為了生計。
至於那些小食品去向,身為母親的潘女士愧疚地說,被修改了日期的小食品多是兒童食品,大多被孩子吃了。一想到孩子們吃的都是過期變質的食品,她就覺得這樣做太喪良心了。
生產日期改後難被發現
『生產日期更改後就真的一點都看不出來嗎?』針對這個問題,潘女士的回答是『能』。她說,她們業內人士基本不會受這種蒙騙。但對於不知情的消費者來說就很難了。
據潘女士講,經她們改過的日期並非逼真得難以辨認。她給記者拿出兩袋小食品來對比,一個上面清晰精確地標示著『生產日期2006年1月10日』,另一個上面很粗糙,只印有『2009年3月10日』。潘女士告訴記者,這兩袋小食品其實是一批貨,後者是他們改過的。但是沒有經驗的消費者,一般不會注意太多,甚至不會看生產日期。
潘女士說,被改過日期的食品通常會以各種不同的方式銷售,可以說是渾水摸魚,瞞天過海,各路招數防不勝防。如一箱糖(25公斤)只有一個紙片大小的合格證,上面印有生產日期,可是顧客看不到。糖果擺到透明器皿裡之後,卡片上標注的貨品名稱下方都寫有近1個月或2個月內的生產日期,而這個日期是商家自己填寫上去的,商家想怎麼填就怎麼填,消費者則無從考證。有時,一些過期食品的確變了味,整體大量銷售,容易被發現出問題。這時候,銷售商便會把大包裝過期小食品打散,改完日期後混入好的小食品中銷售,這樣即便消費者吃出味道不對,也會認為是偶然現象。
很多消費者不要盲目信賴超市,據潘女士講,廠家不會平白無故做促銷,廠家在超市做促銷的產品一般都是有些問題的,為免得日久變質,急於出售。超市一般都遵循商品『先進先出』,也就是先進來的同類商品要最先出貨,把不好的日期擺放在貨架的外面,生產日期較新的擺放在貨架的裡面。
從改到售的行業潛規則
在南極食品批發市場,記者假扮剛入行的小商販。
當記者向一家糖果批發老板追問一批糖的生產日期時,老板不耐煩地說:『這東西哪有生產日期?我經手的貨外包裝上很少有寫生產日期的,即便過期了,日期是寫在大袋子上的別人也看不著,就是我的糖放八年了你能知道啊?哪個買糖的能肯定地說出我的糖過沒過期?』
小老板的一番『慷慨陳詞』竟然博得了周圍同行的贊同。老板還說:『糖化了還能再賣呢,賣給小商販,讓他們去擺攤零售,但就是不敢賣給超市商場,要是吃出什麼毛病來,以後人家就不來進貨了。再說消費者也會追究責任。』
在哈市虹橋小學校旁的一家倉買,記者看到門口貨架上堆放了很多『真心瓜子』,旁邊的牌子上寫著:『瓜子特價,一元三包』,記者買了三包,依據潘女士的提示,記者看到上面的生產日期打印粗糙、大小不一。打開包裝一吃,幾乎粒粒都有『哈喇』味,根據『哈喇』的程度,記者確定此瓜子的生產日期已經被改過,而且已經過期了很長時間。
在哈市一家大型超市,一堆進口糖果上面,有少部分小包裝上標寫著生產日期為2008年1月18日,可其櫃臺前的價格簽裡寫的確是2009年1月16日。『這糖不是過期的,以前生產的還剩幾個,就混在一起賣了。』服務人員解釋到。在記者暗訪的幾家大型超市中,出現這種情況的很多。
據調查,更改生產日期的打碼機隨意就能買到,而信那水更是滿街都是。哈市道外區景陽街附近,很多出售食品機械的店裡都有打碼機。在一家店裡,記者裝成顧客,老板向記者介紹說,打碼機有很多種,像墨輪打碼機、色帶打碼機等,還有油墨打碼也就是噴碼機,它們之間區別很大,墨輪打碼打印比較方便,像一些小公司都會用得上,老板的潛臺詞就是說小商小販小作坊用的比較多,原因是這種打碼機價格最實惠,但它的缺點是容易擦掉,附著力不強,容易被辨別。而色帶打碼機,價格比墨輪貴一些,但打印效果比較好,而且比較難擦。老板介紹說,噴打機差不多是這行業最好用的機械了,打印出來是擦不掉的,效果非常好,不過成本高,一般的小公司是買不起的。
發現問題可維權
哈爾濱市消協宣傳部部長程小慧表示,擅自改變商品生產日期的行為,屬於欺騙消費者,是一種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會根據違規者的銷售情況,沒收並銷毀該食品,有違法所得的,處以相應罰款,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相關部門提醒,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時,首先應該保留證據,最好把優惠價格和收銀小票進行拍照,然後到有關部門投訴,向銷售商索賠。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特別留意產品的生產日期,此外還要注意,贈送或捆綁的商品也應執行商品銷售『三包』的有關規定。
另外,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警惕打折促銷等活動,不要貪圖便宜而選擇大量的此類食品。而且盡量不要買散裝的食品,因為最難確定的就是散裝食品的生產日期。
根據相關規定,只要有單獨的產品包裝袋,都應印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鑒於糖果包裝袋面積有限,可以在大包裝中統一印制,但銷售時必須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標識出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方法,否則就是違反了國家《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同一種食品,如果在購買時發現打的日期有兩種,那種成點狀的一般為原廠家所打日期。盛裝這類散裝食品的容器內,如果出現兩種生產日期的食品,那就以最早的日期為准。
記者手記
過期食品應該去向何方,過期食品處理誰來監管?這已經成為不少消費者心中的疑問。雖然眾多商家、廠家都說會將過食品銷毀,但銷毀工作往往由商家或廠家自行操作,一般百姓無法目睹,自然也就無法進行監督。
過期食品安全事件多發,暴露的是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方面存在的漏洞,這不僅折射出當前廠商在食品生產中的誠信問題,更對政府部門的監管效能提出了挑戰。只有堵住了法律、機制和監管等各方面的漏洞,老百姓纔能對食品這『天』大的事放心。
案例:過期食品中毒事件
2009年3月,錦州凌海市上百學生因食用過期小食品集體被送進醫院接受治療。
2008年7月,哈爾濱市松北區對青山鎮長發村張家小學數十名學生,因吃了在校門口流動商販處購買的『香酥蒸乾』後出現中毒癥狀。
2007年7月,河南沈丘發生小食品中毒致使兩名兒童死亡的事件。據了解,孩子死前都吃過一種叫『辣條』的小食品。
行家支招:如何識別食品生產日期
一、看日期色澤。真的生產日期,乾淨利落,色澤發亮,假的生產日期通常模糊不清,日期周圍留有墨跡,日期色澤發烏發暗。
二、日期重復。有的食品,在改日期時,因為原日期可能擦拭不乾淨,就會在同一個袋子上出現兩個日期。
三、看包裝袋。原產食品,包裝緊湊。而改過包裝的食品,與原產包裝袋相比會寬松一些,壓縮處很粗糙,有的漏氣。
四、沒有日期。這可能是把原日期擦掉後忘了打上新日期所造成的。
五、用手擦拭。產品包裝上的原生產日期,一般是鋼印打上和電噴的生產日期,用手無法直接將其擦掉。而改過的生產日期,用手輕輕一抹,顏色便開始變淺,再用力抹幾下,生產日期變得一團黑,看不出字的模樣。
六、看日期顏色。一些正規大廠家為了避免過期食品被小商販更改日期而故意選用難以模仿的燙金字,而違法供貨商造假時通常都會選擇成本較低的黑色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