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哈爾濱住宅交付使用辦法實施 進戶前需驗『社會評審』
2009-05-25 10:33:2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盧軍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5月25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試行辦法》已修訂完畢,20日起正式施行。新《辦法》中除了要求新建住宅須在規劃、工程質量、項目手冊、環保、水電氣等14項『硬指標』上達標外,還要求必須通過社會評審後新建住宅纔能交付使用。這樣大大降低了業主進戶後所承擔的風險。

  就社會評審和其作用問題,據哈市房產住宅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辦法》規定,未經社會評審或者社會評審不合格的新建住宅不得交付使用。對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新建住宅,哈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手續。並且開發商能否組織進戶,由業主代表、相關專家、物業管理企業代表、區人民政府及社區代表組成的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評審委員會(總人數為9人)說了算。

  據了解,哈市於2006年3月頒布實施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試行辦法》後,多數樓盤都能按照規定進行社會評審,但由於原《辦法》未對不進行社會驗收就組織進戶的開發商作出具體處罰的罰則,致使一些樓盤在不具備入住條件下開發商就違規組織進戶,甚至強行讓業主進戶。業主入住後被迫使用高價臨時水和電,有的住宅長期不能開栓供燃氣、一些小區規劃綠地被侵佔或者挪做他用等問題,成為入戶居民投訴和上訪的熱點。此次修訂的新《辦法》,加大了這方面行政處罰的力度,但為了避免和杜絕『鬧心房』的出現,業主應當在入戶前細心驗收,合法的維護自身權益,從根本上和最初環節消滅『鬧心房』的出現。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