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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商家偷賣車牌隱形劑 噴後闖紅燈電子眼拍不到
2009-06-16 14:25:0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王舒 孫航 趙飛飛 楊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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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商家偷賣車牌隱形劑 噴後闖紅燈電子眼拍不到

  東北網6月16日訊 日前,市民王先生反映,他在一天晚上開車時,發現了一件蹊蹺事:他發現前車的車牌反光特別嚴重,一打聽纔知道原來是司機使用了『車牌隱形劑』,可以在闖紅燈時不被電子眼抓拍;車牌噴上這種噴劑,用肉眼看沒什麼異常,但是到了晚上,用大燈一照,車牌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清車牌號。這名司機告訴王先生,這東西以前只能在網上訂購,現在在南崗區的大型汽配商店就能買到。

  昨日,記者將市民提供的線索向工商部門進行了反映,南崗區工商分局大成工商所的執法人員十分重視,並與記者前往位於南崗區宣化街477號奔馬國際汽配城進行了暗訪。在C區12-2號的一家汽車用品批發店,銷售者在幾番警惕地詢問後,以120元的價格賣給記者2瓶名叫『PHOTO BLOCKER』的車牌隱形劑。

  記者看到,該產品是一種20厘米長的罐裝噴劑,紅色外包裝上沒有一個漢字,全部是英文標注,在顯眼位置貼有車牌在噴涂前後的『隱形』演示。據銷售者講,目前,該店已經售出多瓶噴劑,他還不停提醒記者,一定要距離車牌20厘米的距離噴涂,且勿過量,因為這種噴劑具有腐蝕性。銷售者介紹,這種噴劑繁重套分A、B兩瓶,用時先將A瓶噴劑噴在車牌上,晾乾後,再將B瓶噴在上面。當記者問價錢能否再便宜些時,銷售者表示,一瓶100元,買一套120元,一起用效果更佳,『什麼電子眼都拍不著的,放心用吧。』銷售者給記者開了一張收據。隨後,工商執法人員向該銷售者亮明身份,並向其下發了『訊問通知書』,要求他次日到工商所對隱形劑的來源進行說明。

  記者對這瓶沒有一個漢字的『車牌隱形劑』說明翻譯後得知,它的主要成分包含液態瓦斯、丙烷、丙酮、戊烷、苯等物質;須遠離易燃環境,不易放置在高溫(70℃)環境下,嚴禁擠壓、碰撞。記者了解到,該噴劑的成分中含有有毒物質,且具有極強的揮發性,存放在車內,吸入體內或接觸皮膚都會引起人體不適。

  交警部門表示,使用隱形噴劑遮擋車牌,逃避電子警察的監控,屬於故意遮擋機動車牌號的違法行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一經發現,均處以200元罰款並扣3分。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