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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黑龍江招錄政法乾警 應征入伍大學生報考加10分
2009-07-15 18:38:01 來源:東北網 作者:
東北網7月15日訊 (記者 楊禹) 15日,記者從黑龍江省人事部門獲悉,黑龍江省決定組織實施2009年黑龍江省政法乾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招生)工作。2009年黑龍江省共計劃招錄(招生)484人。法院系統70人;檢察院系統26人;公安系統337人;司法行政系統51人。
據了解,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報考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與培養院校、省政法機關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並發給生活補助費。
對於合格畢業學生,所在院校應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並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後,由招錄單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交流。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包括學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後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責任編輯: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