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哈爾濱市民陳某騎自行車經過一家商鋪時,突然從店內躥出一條大狗將他撞倒,導致鎖骨骨折。陳某將店主告上法庭索取賠償。哈爾濱道外區法院一審判決:陳某為緊急避險而受傷,故狗的主人應該賠償相關損失。店主不服,又上訴到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案情回放:騎車人被狗撞倒骨折
4月2日下午,哈市道外區居民陳某騎自行車回家。當陳某經過一家商店門前時,突然從室內躥出一條大型犬。『那條狗一下子撞到我的自行車上,我連人帶車摔倒在地上。』陳某說,當時胳膊就出血了。
店主任某領陳某來到附近一家診所,經診斷陳某為左側鎖骨骨折。任某支付了200元醫療費後,拒絕支付後期的治療費用。在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情況下,陳某將任某告上法庭。
法官斷案:狗主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任某在法庭上認為,陳某當時車速過快且逆向行駛是其受傷的主要原因,與狗無關,所以責任應該自負。據審理此案的哈市道外區法院劉家喜法官說,經過調查審理認為,本案中的證據表明是狗突然從室內躥出撞倒陳某致其受傷的,根據相關法規,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狗的飼養管理人負有必要的管理責任,所以任某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