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6日訊 黑龍江各地各單位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雞西市以全面貫徹落實中央5號文件精神為主線,以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為載體,以加大基層調處體系建設、加大積案清理和整治力度為重點,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一是完善『四包』責任體系,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強化責任保障機制,進一步落實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上訪人員所在部門(單位)四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包聯系點、包片、包案件、保穩定責任,對重點疑難案件全面落實各項穩控措施,切實做到了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到位不放過、情緒不穩定不放過。對排查梳理出來的重點案件和重點人員以及國家和省督辦案件涉及的上訪人員,實施所在單位、居民委及其親屬聯控聯保,隨時掌握動向,把握信訪穩定工作的主動權。上半年,共排查出不穩定因素267件,已化解119件,其餘148件正在化解中。二是采取『五個一』措施,推進積案化解。加大對信訪積案的排查和化解的力度,對梳理排查出的積案,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措施,逐案進行分析,研究解決。對梳理排查的積案涉及的相關單位,進行專項督查,逐案研究案件發生原因,逐案探討化解工作方法,逐案審查辦結結論。上半年,全市共排查出積案105件,已化解81件,其餘24件正在化解中。三是把握『三種問題』,積極解決矛盾糾紛。第一種是重點問題,進行分類處理解決。對進京上訪人員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研究落實;對應當解決又能夠解決的,一次解決到位;對不能解決的,進行政策解釋;對不合理的要求,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對確有生活困難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幫助;對觸犯法律的,收集違法證據,進行依法處置。第二種是一般性問題,采取多種形式解決。對已通過行政手段處理但上訪人仍不滿意的,積極引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協調司法機關加快處理;對堅持過高要求無理纏訪但無過激行為的上訪老戶,采取信訪聽證會的形式,由涉案責任單位主持,有關部門和上訪人及其親屬、代理人參加,給予上訪人充分發言申訴的機會,責任單位對處理結果做耐心細致地說明,有關法律專家當場點評,勸導上訪人息訴罷訪。第三種對違法問題,依法進行治理。對凡是問題處理得當、上訪人員長期堅持過高要求、無理取鬧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視情節依法處理;對情節相對較輕的,集中到市信訪學校進行學習教育,幫助他們提高依法信訪意識。四是圍繞『一個主題』,推進信訪工作制度化建設。以『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強化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努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不斷提高信訪工作水平』為主題,制定印發了《雞西市黨政領導乾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實施辦法》、《雞西市領導乾部下訪實施辦法》、《雞西市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實施辦法》等三個文件,進一步推進了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建設。
七臺河市在學習實踐活動中,著眼於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積極探索信訪工作的新體制、新機制、新制度,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調整機構,增強信訪工作的權威性。在反復論證和借鑒外地市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成立了市委群眾工作部和市政府群眾工作局。設立了市群眾訴求服務中心,並賦予其指導協調、統籌調度、督查追究和處置非正常上訪調度指揮等職權。建立完善了市、區(縣)兩級信訪聯席會議負總責的領導決策體制、市群眾工作部(局)信訪工作總協調體制和以兩級群眾訴求服務中心為載體的直接調處信訪問題的指揮調度體制。此外,還健全完善了市、區(縣)信訪聯席會議組織領導體系,放權賦予兩級信訪聯席會議代表兩級黨委、政府在處理信訪穩定問題上的決策權、指揮權,形成了集中領導、集中指揮、集中管理的高效領導體系和決策指揮體系,構築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各方聯動、協調有序,責任明晰、決策快捷,保障有力、運行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資源,提高信訪工作執行力。為進一步整合、放大解決信訪問題的有效資源,真正實現『一站式』接待處理,市司法、執法、紀檢、行政等部門和區(縣)分別在市群眾訴求服務中心派駐機構,並明確各自職能。在保持駐中心單位相對獨立的基礎上,實行中心統一組織領導,對進駐中心的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中心管理為主。並實行了乾部任用信訪征詢制度,組織部門考核提拔乾部時向中心征詢意見,從而建立了集行政權、司法權、部分乾部考察權於一體的組織管理方式。目前,進駐中心的各單位首批已選派了15名熟悉政策法律、業務素質好、能定事的處級後備乾部,保證了既能解釋政策、熟悉具體情況,又能答復訴求、現場解決問題,形成直接解決信訪問題的強大合力,有效避免了以往在解決信訪問題時存在的推諉扯皮問題。三是完善配套,建立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為保證新體制、新機制的健康運行,在按照上級要求建立完善市、區(縣)兩級信訪聯席會議組織與議事制度、市群眾工作部(局)組織與議事制度、市群眾訴求服務中心組織和各部門及人員管理規則、處置非正常上訪行為的規定制度、信訪督查專員制度、信訪穩定工作的資金保障制度、信訪穩定工作責任查究規定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市級黨政領導接訪制度,市級黨政領導每天輪流到市群眾訴求服務中心接待來訪群眾,現場為群眾解決問題,不能當場解決的問題及時落實責任單位和包案領導。對凡是30?100人的群體訪由主管市級領導出面處理,超過100人的群體訪由市委書記、市長親自接待處理;信訪事項『三五』辦結制度,市群眾訴求服務中心將信訪事項交辦給有關責任單位辦理,承辦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信訪責任單位或市群眾訴求服務中心無法解決的重要信訪事項,市級分管戰線領導應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市級分管戰線領導職責范圍無法協調解決的信訪事項,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意見;信訪穩定工作考核體系,把信訪穩定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評內容,強化動態考核,加大對信訪工作的權重,實行一票否決;信訪困難人員救助制度,合理界定救助對象、規范救助程序、明確救助標准、落實救助資金,確保有特殊實際困難的信訪人在息訪的前提下得到及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