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貪心村官非法佔地濫伐林木 一審被判4年並罰款5萬元
2009-08-14 10:27:15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賈晉璇 張艷萍 於勇瀾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8月14日訊 身為村官不想著為村民謀福利,卻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國家補助,擅自采伐林木,私改土地用途,給國家和集體造成損失。日前,尚志市永福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鄭秀喜,被尚志市法院一審判處貪污罪、濫伐林木罪、非法佔用農用土地罪,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

  2001年,鄭秀喜在擔任尚志市永福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村民退耕還林多出的45畝耕地落到自己名下,植樹造林後,申請辦理了退耕還林手續。2002年至2008年,鄭秀喜共領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糧食水稻11250公斤、玉米2250公斤,價值人民幣17348元,醫療教育補助和糧食直補款人民幣31500元,共計人民幣48848元。案發後,鄭秀喜退回全部贓款。

  2004年年初,鄭秀喜的父親承包經營的23062立方米林地采伐後,鄭秀喜便將該采伐地承包給村民王某,並提供樹苗讓其造林。2004年春天,鄭秀喜向林業站提出申請,欲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金山村葦塘溝屯西的退耕還林地,與其承包經營的金山村水田地屯造林地進行調換,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鄭秀喜擅自將葦塘溝屯西48749平方米(合70畝)退耕還林地毀林改成稻地耕種農作物,將金山村水田地屯的70畝造林地進行植樹造林。

  2008年4月13日,鄭秀喜承包經營的位於尚志市金山村北山的林地,被村民騰廣田燒荒時跑火燒毀林地33311平方米,燒死樹木8882株。2008年4月27日,鄭秀喜在沒有經過林業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被燒死林木全部采伐。經鑒定:采伐胸徑5厘米以上落葉松6513株,采伐立木蓄積46.1484立方米,5厘米以下葉松2369株。

  法院審理後認為,鄭秀喜的行為分別構成貪污罪、濫伐林木罪、非法佔用農用土地罪。鑒於鄭秀喜案發後能夠退回全部非法所得,並有悔罪表現,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據此判決鄭秀喜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30000元;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0000元。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