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6日訊 (王玥迪 記者丁洋)9月4日,記者在牡丹江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上獲悉:為實現森林增產、生態改善、林區增效、農民增收,牡丹江市將利用兩年時間,全市10個縣(市)區范圍內的集體所有林地、林木資源完成明晰產權等任務的林權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現代林業產權制度。
牡丹江是全省林業大市,上世紀80、90年代曾進行過三次林業改革,但效果不是很顯著。此次改革將在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多種經營方式並存的集體林權經營管理體制。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期限為70年,審查合格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核發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經營權利人可依法對擁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或作為出資、合作條件。承包經營林地的收益,歸經營權利人所有。加快林業招商引資的步伐,讓林業實現追趕跨越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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