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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沒還錢就辦離婚手續 法院判欠債12萬共償還
2009-09-22 10:34:1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常文沫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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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2日訊 肇東的一對夫妻因共同經營一項工程,欠下了12萬元債務,他們還沒來得及還錢就辦理了離婚手續。無奈之下,債權人將『夫妻二人』起訴到法院,肇東法院一審判處,由兩人共同償還12萬欠款。

  趙某與王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共同做工程,由丈夫趙某多次向梁某借款合計12萬元,借據均由趙某出具。去年趙某和王某感情破裂,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書時,約定所欠梁某12萬債務全部由趙某償還。但因為數額巨大,趙某一時未能及時清償債務。於是今年6月,梁某一紙訴狀將兩人告上法庭。

  法庭審理認為:雖然趙某與王某的離婚協議已對財產分割問題做出約定,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雙方主張權利。趙某和王某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共同生產經營需要,雖然僅有夫妻一方向梁某出具借據,但另一方對此知情並用於家族共同生產經營,因此該債務系共同債務。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據此,肇東市人民法院判處趙某與王某共同償還粱某12萬元債務。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