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0日訊 『婚介所的阿姨說得天花亂墜,交200元的介紹費保證給找到合適的女朋友。一個月看了好幾個,但女孩都以各種理由和我「分手」。交納的費用也不能退。』19日,市民李先生心灰意冷地告訴記者。
據了解,個別婚姻介紹所唯利是圖,以每次見面20元至50元的勞務費招聘『婚托』,布下『甜蜜』的陷阱。據知情人士透露,『婚托』以女性居多,成分比較復雜,有容貌姣好的外地姑娘,也有本市『兼職』的女士。『婚托』還必須遵循一定行規,一般情況下是一次分手、好見好散。據李先生介紹,婚介所裡的『見面專業戶』往往『一見鍾情』,見面『成功』了,介紹費也就不給了。但是,不過幾天,對方就以『沒有共同語言,脾氣不合』等理由提出『分手』。
一位曾被婚介所出賣個人信息的王女士說:『我曾去一家婚介所登過信息,給過他們照片。對象沒介紹成,但是我的照片成了「搖錢樹」,婚介所給許多男士介紹,給我造成很不良的影響。有的婚介所從業人員沒有職業道德,合適不合適都介紹,見錢眼開。』
10月17日至19日,記者在西大直街、新陽路、和興路等路段的婚介所走訪後了解到,婚介所魚龍混雜,許多婚介所和房屋中介開在一起,並沒有正規執照。大部分婚介所門面都不是很正規,也不是正常開門。在西大直街一家沒有門面的婚介所,老板說,把個人信息填好貼上照片,交200元的介紹費,回家等候佳音,包您滿意。後來,記者以看看再說推脫掉沒有交錢。記者看到前面的一位男士交了錢沒有給任何收據就走了。
據有關管理部門介紹,婚介所的確存在很多陷阱,整個從業群體也存在職業素質問題。據了解,今年年內國家將出臺《婚姻介紹服務標准》,管理部門就有章可循了。婚介所要和服務對象簽訂《婚姻介紹服務合同》,保證征婚者的個人信息安全,不向征婚者提供虛假信息。同時,不應提供無限期或介紹成功為止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