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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消費者投訴物流公司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一、在貨物的運輸過程中,時常發生貨物丟失或貨物損壞的問題,而物流公司往往以『丟失概不負責』或『只賠付郵資』等自設的霸王條款拒絕向消費者進行賠付;二、消費者在辦理托運的過程中,除向物流公司繳納正常的郵寄費用外,還要繳納從幾元到十幾元不等的『票據費』、『落地費』等,這種沒有依據的亂收費問題時有發生;三、消費者委托物流公司替其代收貨款,,物流公司經常以『會計不在』、『沒有現金』等為由,搪塞消費者,然後再以『超過2個月放款期』等霸王條款為由,拒絕向消費者支付巨額的貨款;四、物流公司在給消費者辦理托運業務時,經常在托運單上玩『文字游戲』,即趁對方不注意時,在事先商談好的郵資上任意添加、修改金額,或巧立名目以『報價費』、『貨到付款』等事宜混淆消費者已經支付過郵費的事實,讓消費者吃啞巴虧;五、隨意『倒客』現象嚴重,即明明自己沒有運輸線路,物流公司卻大包大攬,將接收的業務隨意賣給其他物流公司,並重復向消費者收取郵資;六、物流公司不法經營現象嚴重,即每年節假日的托運旺季,物流公司在收集了大批的貨物和貨款後,便『玩失蹤』,使得多數消費者無處追討貨物和貨款。
物流公司坑騙消費者的事件時有發生,為何還吸引大批消費者前往辦理業務呢?據一位經常辦理托運業務的張先生講,郵局一般受理中小件物品的郵寄,不僅運輸時間長,郵資還要比這些物流公司高出十幾倍甚至幾十倍,所以把一些大宗貨物委托給物流公司辦理既快又省錢。
對此,市民們呼吁,建議有關部門能嚴把物流行業的准入機制,引進有規模、有資質的正規軍加入;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物流行業並保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盡快建立『第三方支付』體制,防止物流公司加收額外費用、惡意拖欠貨款。
對於近日來頻發的『宰客』事件,神州物流市場管理辦的副總經理劉宗祥表示,市場管理辦已組成了清查小組,整頓市場,對於違規業務責令限期整改,盡早還市民一個良好的物流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