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記者28日從哈爾濱市有關部門獲悉,哈市供熱辦、財政局、民政局等6部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09至2010年度供熱保障對象網上認定和熱保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的通知》,哈市供熱保障對象的網上認定、審批和供熱保障補貼資金(簡稱熱保補貼)審核發放工作已經啟動,認定審批截至12月30日。
哈市今年通過計算機管理系統對供熱保障對象進行審批。城市低保戶、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等7種供熱保障對象的基礎資料將被錄入計算機系統,並在網上進行認定、審批,供熱保障對象可通過供熱單位在網上查詢自己是否通過審批。去年已將保障對象基本信息錄入供熱保障審批管理系統的,供熱單位只需將上年數據倒入本年度,即可完成保障對象網上錄入。
供熱保障對象應當是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應當是居住使用城市供熱、需按政府批准的收費標准繳納熱費的住房或使用電熱膜采暖,熱保補貼的房屋性質應當是非營業性居民住宅。熱保使用面積不超過45平方米,低於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的,按實際住房使用面積計算,超出45平方米的熱費全部由個人承擔。經批准的市屬、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的熱保補貼面積,按哈房改組字【1994】第2號文件規定的職級面積控制標准執行,低於控制標准的,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超出標准的熱費全部由個人承擔。供熱保障對象有2處以上住房的,僅就其本人在哈市區內居住的一處住房給予補貼。使用電熱膜采暖的供熱保障對象,熱保補貼按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08年第45號)確定的價格核定(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