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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反映:哈同公路超載現象多 即使被查給錢就放
2009-10-29 10:04:47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陳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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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黑龍江日報報道,近一段時間,哈同公路上連續發生的多起惡性交通事故引人關注。十幾條鮮活生命瞬間逝去,無一例外地緣於大貨車違規超載、超速。一時間,貨主的貪婪、司機的無德成了各方口誅筆伐的焦點。不過,在事故的背後,還有一些現象值得我們深思。

  一位貨車司機反映,每次駛上高速公路,很少因超載被『拒之路外』,即使被查到了,只要求求情,或找找關系,通常罰個一二百元錢也就放行了;還有司機說,如果執法部門真的下狠茬子,超載就嚴罰,並且堅決進行卸載,誰還再敢冒那個險?

  寥寥數語,暴露了當前整治『兩超』執法過程中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那就是有關部門執法力度仍然不夠,對違規運營者並沒有嚴格按相關法則處罰,該罰一千罰兩百,該卸載的卻放行。分析原因,有的是由於執法人員慈悲為懷,禁不住軟磨硬泡和討價還價;有的是顧及方方面面的關系,不得不網開一面。前不久,省城有關部門對一輛偷卸殘土車開出了5萬元的『最高罰單』,但最後執行時金額卻變成了5000元,據說原因是『駕駛人無力承擔』。類似的情況屢有發生。

  應該說,執法者按照寬嚴相濟的原則,合理地運用自由裁量權進行處罰,講究人性化,並無不可。關鍵是,這樣做會帶來什麼樣的社會效果。如果手下留情能夠感化那些瘋狂的貨主和司機,使他們從此洗心革面,守法經營,那還真是一件大好事兒。可實際情況卻往往相反:執法者的讓步助長了不法者的氣焰,變得更加肆無忌憚。而且,執罰偏軟,不排除一些部門和執法者把執法當成了創收的手段,或拿人好處與人方便。如此一來,處罰達不到應有的震懾作用不說,反而推波助瀾,形成惡性循環。一些不法運營者把罰款打入了『經營成本』,交完罰款後,把收據當成了繼續違規的『通行證』,為了能盡快奪回損失,變本加厲,拉載得更多,跑得更瘋狂,為一起起慘烈的交通事故埋下了伏筆。

  執法打折扣,是對不法行為的姑息縱容。對違法者的通融,就是對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的漠視。

  眼下,針對頻繁發生的公路貨運惡性事故,有關部門提高貨運市場准入門檻,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等等,這些都很有必要。但除此之外,更需要狠抓執法隊伍的建設,進一步強化執法個體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以剛性的執法為公路運輸安全築牢屏障。

  在此筆者還有一個建議:以後再有因『兩超』導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有關部門不妨來個『責任倒查』,看看是誰放任違規車輛上路,哪道關卡沒有盡到責任,唯此,纔能督促執法者兢兢業業,徹底整肅公路之亂。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