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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59歲老漢為一畝田佔地補償款狀告75歲繼母(圖)
2009-11-06 11:21:25 來源:大慶晚報網絡版  作者:姚忠源 趙曉麗 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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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被兒子告上法庭的事,老人忍不住落淚。

老人拿出法院的傳票。

  東北網11月6日訊 俗話說:莊稼不收年年種,總有一年好收成。但人世間的摯愛親情,一朝鬧翻難再續。一名59歲的老漢,為了不到一畝田的佔地補償款,一紙訴狀將年逾古稀的繼母告上公堂,連帶被告的,還有繼母帶來的弟弟、兩個妹妹以及自己的親妹妹。日前,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A親情不再有母子打官司

  10月29日氣溫驟降,前幾天還是晚秋的艷陽高照,如今室外已滴水成冰。

  但此刻,韓大娘的內心,比室外已達到零下的低溫還要寒冷數倍。

  她手握一紙法院的傳票,瑟瑟發抖,老淚縱橫:『兒子把我告了,這怎麼可能?好賴我也侍候了他爸半輩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再說,我75歲的人上法院,老臉往哪兒擱呀?』

  她並不是因為法院的傳喚而害怕,而是為繼子的所作所為感到傷心欲絕。

  4年前,相扶25年的老伴兒因病過世,心痛未安,如今,繼子又把自己告上了法庭。韓大娘難以承受這樣的打擊,一頭倒在床上,險些引發舊病腦血栓。

  11月4日,韓大娘的親兒子王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反映了這個情況。王先生說:『我哥哥(老人的繼子)的做法太絕了,我母親每天都偷著哭。我們心情很難受,真怕老人有個三長兩短,我一定要為老人討個公道。』

  為何親人之間反目成仇?

  據了解,導火索就是那區區不到一畝的土地,以及青苗的佔地補償款。

  B家中被征地為錢生鬧劇

  11月5日上午,記者來到讓胡路區喇嘛甸鎮某村,韓大娘和兒媳已經早早地等候在那裡。韓大娘名叫韓秀華,今年75歲,是讓胡路區喇嘛甸鎮某村的村民。

  據韓大娘介紹:『25年前,我經人介紹,從肇東來到大慶,與居住在喇嘛甸鎮某村的楊宏(化名)結為夫妻。當年我帶來一個兒子和兩個女兒,3個孩子中最大的15歲,最小的纔6歲。當時楊宏有一個兒子楊明(化名),已經結婚分居另過。』

  2005年,楊宏因病去世,韓大娘被親生兒子王書先接到自己家中。

  本來兩家相安無事,自己過自己的日子,但是一筆佔地補償款,攪亂了他們的心。

  據了解,今年10月份,讓湖路火車站擴建項目指揮部因擴建需要,村裡部分土地將被征用。楊宏所擁有的土地也被征用了一部分,面積是601.2平方米,據悉,將給予土地補償款5萬餘元。

  這尚未到手的5萬餘元補償款,對於普通農民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令人眼饞,也令人打起了自己的如意算盤。

  據王書先的愛人介紹:『9月下旬,楊明打來電話說,土地補償款,應該給他一半。王書先認為,這事兒自己做不了主,並認為自己也沒理由要這筆錢,這事兒應該和老太太商量。』

  楊明和王書先無法達成協議,便掛了電話。


  C兒子寫訴狀母親成被告

  在采訪現場,韓大娘止不住地長吁短嘆。

  韓大娘說:『我一輩子沒做過讓人戳脊梁骨的事兒,老了老了,還攤上官司了,讓兒子給告了,說出去都丟人!』

  韓大娘顫顫巍巍地拿出一份起訴狀,遞給記者,這是楊明起訴繼母韓大娘的訴狀。

  在『事實與理由』裡面,楊明認為:『原告楊明的父親楊宏與被告韓秀華於1983年登記結婚,二人均為二婚,楊宏婚前育有一子楊明、一女楊秀(化名)。被告韓秀華婚前育有三兒三女,均已成家另過,楊宏於2005年3月去世。2009年10月,大慶市讓湖路火車站擴建項目指揮部戰(佔)楊宏在大慶市讓胡路區喇嘛甸鎮某村分得的土地601.2平方米,應給予土地賠償款55431元,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依法繼承楊宏的土地補償款2萬元,並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楊宏在起訴狀中,不但把繼母告上了法庭,而且還把繼母帶來的子女王書先等三兄妹以及王書先的配偶、自己的妹妹楊秀同時告上了法庭。

  這紙訴狀遞交到讓胡路區人民法院。

  10月29日,讓胡路區人民法院的一紙傳票,送達到韓大娘的手中。

  韓大娘接到傳票之後,傷心難過之餘,也表示要積極應訴。一場繼子繼母之間的維權官司,就此拉開序幕。

  D當年家窮苦如今病纏身

  11月5日,記者在采訪的時候,韓大娘多次哽咽,並出現眩暈癥狀。

  韓大娘的兒媳說:『我媽得過腦血栓病,現在還沒好利索,還在吃藥,這個事兒又險些把老人氣犯病。』

  考慮老人的身體狀況,不讓老人過分激動,采訪不得不幾次中斷。

  韓大娘說:『我的頭一個老伴兒死得早,我46歲的時候,他就沒了。當時3個大孩子已經成家了,還有3個未成年的孩子,最大的纔15歲。由於生活困難,不得不再往前走一步(改嫁)。後來經過一個熟人介紹,我纔認識了大慶喇嘛甸的楊宏。』

  據了解,上世紀80年代初,很多生產、生活物資需憑票供應,這讓剛從農村出來,帶著3個孩子來到大慶的韓大娘無所適從。

  韓大娘說:『剛剛嫁過來的時候,他們家除了一個老頭兒楊宏喘氣外,啥也沒有,窮得就剩下炕上的一個笤帚疙瘩,一間土房趴在地上,都快塌架了,人進屋都得貓著腰。當時楊明已經成家了,帶著媳婦、孩子另過。我來大慶的第一個春節,是在鄰居的幫襯下度過的,用黃豆換了一些黃米面,別人給的豆油,湊合著過了年。』

  一轉眼,25年的時間過去了,韓大娘帶來的3個孩子也相繼成家了,日子也一天比一天好了起來。

  老來有伴兒的韓大娘剛要歇一歇,但是天有不測風雲,此時,老伴兒楊宏突然病倒了,不久後病情加重,撒手人寰。

  年過七旬的韓大娘再次孤身一人,幸好,親生兒子王書先單位福利待遇好,分了家屬樓,把老人接到了自己的家中贍養。


   E兒告母遭非議當事人有話說

  楊明把繼母韓大娘告上法庭一事,在當地百姓中間反響很大,村民對此議論紛紛,多數村民認為,楊明將繼母訴訟到公堂的做法欠妥,為了一筆為數不多的佔地款,傷害了親情,得不償失。

  村民劉老漢今年76歲了,記者采訪的時候,他說:『我和楊宏、韓秀華是老鄰居了,老太太照顧老頭兒很上心,一直侍候到死。老太太的為人挺好的,不是那種多事兒的人。』

  在村子裡,一位大嬸看到韓大娘,熱情地上前打著招呼。

  當說到韓大娘成了被告一事,這位大嬸搖頭嘆息。

  11月5日10時許,記者來到楊明家,家中無人,房門緊鎖。村民說,正是農忙季節,楊明和家人在地裡乾活呢。

  當日中午,記者電話聯系到了楊明,在聽清了記者的采訪意圖後,楊明也表示,自己有話要說,他說出了自己的一番道理。

  楊明對記者說:『老爺子(楊宏)當年死後,留下了一個房子,老太太(韓秀華)帶著一家人來找我分房子。當時我就對他們說,只要是老爺子不是凍死的,不是餓死的,這房子不管賣多少錢,我一分錢都不要。那年還沒有佔地之說呢。』

  當談到佔地補償款的時候,楊明說:『這回土地被佔了,我就找到王書先,希望這塊地的補償款,去掉老太太的一半,剩下的一半我們哥倆兒平分,一人分一半。但是王書先卻說「這不行,你找老太太去」。』

  當時,楊明並沒有去找繼母韓秀華,而是再一次找到王書先。王書先說:『這事兒我做不了主,你找我愛人吧!』

  王書先的愛人對楊明一口回絕,她說:『錢(佔地補償款)一分都不能給你,你都不給贍養費。』

  而楊明說:『誰說我不給的?每年我都按時拿錢,這都有收據的。』二人曾因此事發生爭執。

  F原告訴苦衷自家也困難

  記者在采訪楊明的時候,他說出了自己對繼母的評價:『繼母人不錯,把我父親照顧得很好,這件事我並不是針對他老人家,而是針對王書先他們兩口子。』

  矛盾轉移了,楊明認為,佔地這麼大的事兒,為什麼事先不和他商量一下,是王書先兩口子根本不想分給他應得的那一部分。

  據了解,楊明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勤勞、朴實、肯乾,具有著農民的善良品德,僅靠自己的一雙手,從地壟溝裡面掙錢,供養出了4個大學生,也十分不容易。

  楊明稱:『我不是不贍養老人,我家裡要供養4個孩子上學,種地賣菜是我的主要收入來源,我也是無能為力啊!』

  王書先認為,老人沒有死,就是第一繼承人,這塊地就是屬於老太太的,別人誰都無權乾涉,而這筆佔地補償款,也是為老太太准備的『過河錢兒』。

  王書先的愛人說:『老人這麼大歲數了,時不時有個頭疼腦熱的,那不得花錢嗎?老人前一陣兒剛剛得過腦血栓,現在還在吃藥呢。再說萬一老人有那麼一天,躺下爬不起來了,這不都得花錢嗎?我們作為兒女的都不富裕,有錢還是先可著老人花。』

  據了解,王書先也並不富裕,家中只有他一個人上班,愛人乾零活,王書先本人還有慢性腎病,常年吃藥,家中的條件也是捉襟見肘。

  G如何分錢款律師做解答

  在采訪結束的時候,韓秀華老人拉著記者的手,緊緊不放,希望能為自己討一個公正的說法。

  老人出門時,突然發生意外,哆嗦的雙腿支橕不住,一跤跌倒在地。記者和老人的兒媳急忙扶起老人,幸好沒有摔傷。

  老人的兒媳含淚對記者說:『我媽都坐下病了,看到傳票和法官就害怕,不敢說話,兩腿直發軟,我們真為老人的身體擔心。』

  11月5日中午,記者來到大慶美亞律師事務所,針對此事諮詢白宇宙律師。

  白律師解答說,這塊土地是屬於韓秀華和楊宏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的一半是屬於韓秀華的。韓秀華嫁給楊宏的時候,王書先三兄妹屬未成年人,形成了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也有繼承權。楊宏去世了,他的那一半土地屬於遺產,這部分遺產由第一繼承人韓秀華、楊明、王書先、王書先的配偶、王書先的兩個妹妹以及楊明的妹妹楊秀平均分割。』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