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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七成再婚老人避免家庭糾紛婚前財產公證
2009-11-08 12:34:46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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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類文明意識的提高,老年人再婚已不是社會道德不可逾越的鴻溝,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通過再婚重又找到了相依為命的伴侶,重又體味到了家庭的溫暖,過上了幸福美好的老年時光。但是老年人再婚所引起的財產爭議確是呈逐年上昇趨勢,甚至有些引發成了極為惡劣的案件,既給一些家庭造成了不幸,又造成了很多社會不穩定因素。

  婚前財產公證避免家庭糾紛

  據哈市公證部門統計,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人群中,70%是再婚老人。近年來,老年再婚的比例大幅度上昇,許多再婚老人都逐漸意識到,為了避免再婚造成的家庭糾紛,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是實現晚年婚姻,保證家庭幸福的重要途徑。

  近日,家住哈爾濱市道裡區73歲的李老和62歲的趙大娘,到哈爾濱市公證處辦理了婚前財產公證。據了解,73歲的李老中年喪偶,7年前,李老在別人介紹下,結識了趙大娘。二人感情迅速昇溫,但因為趙大娘的兒女不同意他們辦理結婚手續,二人只是在一起過日子,卻遲遲沒領結婚證。趙大娘的兒女認為,她有兩處房子,二老辦理結婚後,雙方子女均享有財產繼承權。為了不讓雙方兒女產生糾紛,二老到公證處辦理了婚前財產公證,2位老人將各自的房子在去世後均留給各自的兒女。隨後,二老辦理了結婚手續。

  哈市公證處相關人員介紹,近兩年來,隨著法制觀念的增強,辦理婚前公證的老人越來越多。再婚夫妻的財產公證中,越來越多地張揚著真善美。老人婚前公證大體可以歸納為兩方面,一方面是為了兒女能同意結婚,另一方面是為了自己死後,減少家庭糾紛。而在工作中,他們也發現有一些老人再婚時,由於擔心會引起誤解,就有意回避財產處理等問題。事實上,由於在財產分配上處理不當,再婚老人生前家庭和睦,去世後繼母(或繼父)與子女因財產問題反目成仇的現象卻時有發生。所以,采取婚前公證對家庭成員都有好處。

  老年人再婚財產問題『扯不斷理還亂』

  值得注意的是,老人再婚後離婚率高,離婚老人中較大部分是再婚老人。這些再婚後又匆匆離婚的老人,起因往往是閃電式相識結婚。他們再婚時目的性較明確,有的是為了有個伴,有的是為了騰出舊房子讓兒子結婚,有的是為了對方的財產等等,不少人缺乏感情基礎,結婚後情況若與預期不符,就容易導致離婚。相處得不錯的,又往往因為子女乾預等各種原因而離婚。

  63歲的趙老伯,因每月的退休金不夠花,便萌起娶個『富老太』的念頭。當別人介紹他認識了70歲的錢老太,並得悉錢老太有3個子女在國外時,便向錢老太展開猛烈的追求。錢老太心軟,終於答應和趙老伯結婚。婚後趙老伯立即『原形畢露』,整天想著法子向錢老太要錢,錢老太這纔發覺他心術不正,不禁大失所望,一個月後便到法院要與他分道揚鑣,一時傳為笑談。

  一位經辦過不少離婚案的法官深有感觸地說,婚姻帶來的不全是快樂,更多的是責任,老年人也一樣。如果你不想承擔這份責任,那麼你最好不要結婚。在司法審理中,黃昏戀所產生的財產糾紛案件越來越多,財產問題扯不斷,理還亂,這不僅成為老人再婚的障礙,而且不少再婚老人最終因財產問題而離婚。

  有這樣一個真實的案例。68歲的馬婆婆兒女們均已成家立業,在外發展,馬婆婆和兒孫之間見面的機會並不多。老伴去世近10年,馬婆婆經常整天整天地守著電視打發時間。今年3月,馬婆婆的街坊老姐妹們開始有意撮合馬婆婆和喪偶的朱大爺的婚事。朱大爺的兩個孩子在外地打工,老伴去世後,他一個人生活有些力不從心。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他們覺得興趣愛好都很相投,便有了重組家庭的想法,但是馬婆婆卻擔心子女們反對。因為馬婆婆的經濟條件要比朱大爺好得多,有房子有存款還有退休金,兒女們堅決不同意,認為朱大爺可能利用婚姻騙錢。但馬婆婆依舊和朱大爺交往。兩個月後,馬婆婆的兩個兒子帶著一份解除贍養協議回家,說只要馬婆婆簽了字,今後不用我們養老,就可以結婚。這份協議馬婆婆沒有簽,但徹底傷了老人的心。7月初,馬婆婆來到律師事務所找律師諮詢。律師介紹這種協議屬於無效協議,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律師建議老人還是盡可能與子女溝通,子女們讓你簽協議可能是想給你再婚設置障礙,並不是不想養你,如果他們擔心你再婚後會發生財產糾紛,你可以到公證部門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不久,馬婆婆回家和女兒長談了一次,女兒說是擔心朱大爺沒房子,兒女都在外打工負擔又重,怕對方打母親的房子和錢的主意,就想用簽協議為難母親。後兒女們同意讓馬婆婆辦了財產公證再去拿結婚證。沒多久,就傳來了馬婆婆再婚的喜訊。

  據統計,再婚老人離異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是因為財產問題而分手的。由於是『半路夫妻』,黃昏戀的老人們的財產和子女的利益經常產生矛盾,從而給感情蒙上了陰影。

  婚前財產公證是老年再婚的理性選擇

  針對老年人再婚,社會上流傳著一句話,『十個再婚離八九,還有一個在忽悠』。老年人再婚面臨著許多困擾,而財產糾葛又是影響老年人再婚的主要因素,這使得許多有再婚願望的老年人望而卻步,而婚前財產公證為老年人再婚橕起了保護傘。

  中國多年的傳統,父母割捨不了對兒女的親情,多數老年人『藏心眼』,希望把財產留給自己的兒女。子女下崗了,還想用退休金貼補他們。個別老年人為了能把財產留給自家的兒女,往往采用未婚同居的方式,從而避免將來有可能發生的財產繼承問題,而這將引發一系列的問題。還有,想要再婚的老人往往擔心,萬一新老伴去世了,自己身體不好,還是需要兒女照顧,所以他們不可能完全不考慮子女的想法。

  律師張鵬說,多年的經驗證明,老年人同子女關系處理的好與壞對老年人的婚姻有決定性作用,處理好就幸福,處理不好就不幸福,絕不是邁出這一步就一定幸福。子女問題的核心就是財產的繼承問題。同時,如果雙方經濟條件不一樣,婚後對生活費用的處理也容易出現問題。所以說,婚前財產公證並不是什麼傷感情的事情,是一種婚後矛盾婚前調整的方式。人們的觀念同過去相比已經有了很大變化,比如說房產問題,五六年以前,多數女同志覺得應該繼承男方家產,現在已經不同了,女同志擔心的就是嫁過去,萬一新老伴沒多長時間去世了,自己沒地方住,所以,通過婚前財產公證,雙方約定,男方過世後,女方仍然可以繼續居住男方的房子直到去世,而房子的所有權仍歸男方子女。

  『中老年人再婚做婚前財產公證主要為了子女的利益,當然也可以說中老年人觀念上有了些變化,保護財產的法律意識更強了。』一名公證人員向記者介紹說,中老年人再婚將牽涉到各自子女的撫養、教育和財產分配等問題,為避免日後各自子女在這些方面發生糾紛,許多再婚的中老年便選擇了婚前財產公證。

責任編輯:侯巍